第五百五六节 破城(第3/3页)

布罗迪用一块黑布遮住脸,在脑后熟练地打了个结,拿起放在地上的弓箭,看了一眼站在身侧的同伴乔恩,迈开腿,朝着密林深处走去。

他们都是附近村里的猎户。

这片森林属于索罗威侯爵。

往北五十公里,那片森林属于维洛伯爵。

往东七十五公里,那片森林属于斯壮庄德伯爵。

与全是石头的荒山不同,森林的价值在于林木本身,以及生活在这里的动物。

只要是人就得吃饭,在森林里捕猎动物是很多穷人唯一的肉食来源。日常生活所需的燃料迫使穷人们在林中砍柴,尤其是寒冷的冬天,储备柴火的重要性甚至超过了对粮食的需求。

然而贵族老爷们却不这样看。他们拿出国王颁布的法律,以及家族祖先早在几百年前就获封的文件,以此证明对所属领地内的森林拥有权。

在林中下套捕捉野鸡是违法行为,要斩一手一脚。

在小溪里捉鱼是违法行为,要斩一手一脚。

砍树是违法行为,要斩一手一脚。

最后,就连进入森林捡拾干枯的树枝也是违法行为,要斩一手一脚。

这些冷酷的法令在贵族看来合乎逻辑。无论国王还是圣主,都承认“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算森林里的枯树枝腐烂化为泥土,那也是我的个人行为,但只要穷鬼和泥腿子胆敢捡起哪怕一根,都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布罗迪属于性子暴躁的那种人,他才不管那些该死的法律。他只知道森林里有鹿群,有成千上万的野鸡,还有无数的野兔……是的,它们在这个季节尤其肥美,非常好吃。

夏天已经到了末尾,这是一年当中最干燥的季节。在布罗迪看来这是圣主的意愿,因为神灵知道地里的庄稼快要成熟,所以不会降下大雨让一年辛苦化为泥汤。在等待成熟与收割之前,自己也能带上弓箭偷偷溜进森林狩猎。运气好能弄到一头鹿或者野猪,运气不好也能得到一两只鸡或者兔子。

对了,还有溪流里那些傻乎乎的鳟鱼,粉色鱼肉光是想想就令人口水直流。尤其是加上芝士切片,在火上略煎一下,夹在面包里,会让人感觉置身于天堂。

正想着,忽然传来乔恩疑惑的声音。

“快看,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