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四节 目的是什么(第2/3页)

这是天浩从最初就想好的说辞,解释了粮食的来源,合情合理。

看着工坊里正在制作蜂窝煤的那些老人和孩子,牛伟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啊,泥炭是个好东西,比柴火耐烧,派人从地下挖出来也不费事……我怎么没往这方面想过呢?”

天浩微笑着巧妙转移话题:“这些事情只能持续到春天,再有一段时间就要春耕了。到时候建城的工作必须停下来,留下少部分人继续修路,其余的人都得下地干活。”

牛伟方笑了,他对天浩的态度很满意,觉得对自己没有丝毫隐瞒。

一行人走进王宫。

……

午宴相对简单,原因是牛伟方来得很突然,仓促之间,天浩来不及准备,下令厨房做了一些实惠好看的菜,连同现成的菜品,纷纷端了上来。

花椒、百里香、生姜为主料,再加上北方地区能找到的另外一些变异香料,装进拳头大小的细棉布袋子里,缝好袋口,加上黄豆酿制的酱油,与宰杀洗净的鸡下锅炖煮。

这种做法与卤肉相似,味道却更加鲜美。王宫值班卫士多达数百人,为了让新货币更好的流通,天浩特意培训了一批厨师,传授文明时代的相关菜品。

人类对美食历来没有什么抗拒能力,只要产生了愿意花钱购买的欲望,钱货交易也就自然形成。

“雷角城烧鸡”的名头非常响亮,只是因为食材方面的限制,王宫厨房目前每天只能做出两百只成品。

大盘盛装的烧鸡刚端上来,牛伟方立刻被眼前这种新奇的食物所吸引。酱黄色的鸡皮看上去非常诱人,散发出美味特有的强烈气息,热腾腾蒸汽夹杂着浓香,即便是自由生长在王宫内廷的牛伟方也难以抵挡。他使劲儿吞着口水,伸手拿起摆在面前的烧鸡,却惊讶的发现鸡肉过于酥烂,轻轻一抓就分离开来,塞进嘴里,竟然连骨头都是脆的,随便一嚼就能咽下去。

好吃!

鸡肚子里塞着一个个卤蛋,无论数量还是味道都让王子及其随行人员感到满意。

配菜是切丝凉拌的萝卜,另外还有从地窖里拿出来的白菜,虽然简单,在这个季节能够吃到也相当不易。

最后端上来的主食是年糕,也就是文明时代将粳米蒸熟,用木槌反复锤打,直至变成黏状,成型固定后冷却的做法。雷角城厨师按照天浩传授的方法,用红豆泡水蒸烂,掺上一定比例的糖,做成豆沙,充入年糕夹层做馅……这种美味的食物很快被争抢一空,所有尝到它的人们纷纷赞不绝口。

宴会厅分为两层,正上方两个主座与台阶下分列两边的副座间隔约为五米。牛伟方的兴致很不错,他一连喝了好几杯酒,乘着微醺的酒意,他把椅子往天浩的方向挪了挪,抬手指着餐盘里凌乱的鸡骨头,笑道:“雷角城的狩猎队很能干,这种季节还能捕到这么多的山鸡。”

天浩摇摇头,笑着解释:“殿下,这些鸡不是在山上抓的,而是城里百姓自己养的。”

“养的?”牛伟方有些疑惑,他抬起头,观望四周,迅速清点了一下参加宴会的人数:“一个人两只,这顿吃下来就得三百多只鸡,再加上鸡蛋……啧啧啧啧,这顿饭吃下来可真够贵的。”

在北方蛮族的食物排序表里,鸡和鸡蛋属于“上品”。一方面是鸡的出肉量少,远不如大型牲畜,另一方面是鸡肉的味道和口感很不错,远超牛肉和猪肉,尤其是鸡肉自然的鲜味因子,超过了目前已知的任何一种四足兽类。

野蛮人对鸡蛋有着狂热的喜爱,这种逻辑当然是延续了基因记忆。在大多数场合,鸡蛋被看做一种营养品,而不是简单的食物。无论任何部落,城市或村寨,野蛮人女子生产之后最好的待遇就是一碗蜂蜜煮鸡蛋。人们对这种食物是如此喜爱,甚至写在歌谣里,反复传唱。

当初用战功从大国师那里换的鸡蛋,如今已开枝散叶,成倍繁衍。

磐石城养鸡场常年保持着十万只鸡的数量,稳定提供大量活禽和鸡蛋。

正在开发建造的新京城,是天浩手中的一张王牌。去年年初建立的养鸡场成效卓著,目前拥有蛋鸡六万只,肉鸡十四万。

禽类养殖是人类文明史上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除了对食物的正常需求,对禽类羽绒的利用也必不可少——磐石城战团成员的冬季作训服内层填充物比平民款要高级得多。除了正常的棉花,还有大量经过粉碎、干燥化加工的羽绒。

用天浩的话来说:“鸭子和鸡不能白死,除了吃肉,它们浑身上下都是宝。”

圈养鸡鸭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各个城寨的禽类养殖场间隔很远。按照天浩的命令,目前的每一个养殖场鸡鸭数目必须保持在五万只,上下浮动数字不能超过一千。而且所有养殖场必须配备生石灰,定期对圈舍消毒,喷水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