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枪击案(第3/3页)

“对于犯罪过程我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辩护的,整个过程课堂监控录像上都有,这个小伙子甚至在课堂上等着警察到来的时候,还不忘记为欲望之主解释祂的教义。”

“这是一位信徒,是一位正信徒!那么我要问,在一位正信徒面前,称他的主为‘伪神、骗子’,大家认为,这位教授会有什么下场?他应该有什么下场?”

“最后,我要说,这个小伙子曾经救过五个人的命,曾经为了救人两次遇到生命危险,在医院急救病房里躺过两次,在生死线上挣扎过两次!他之所以能够携带枪支进入哈弗大学校园,是因为整个哈弗大学所有人,都相信他的品行!另外,被他帮助过的人数以百计,这些被他帮助过的人们,现在正等在法院门外等待你们判决结果。”

“我的辩护结束了。”

……

这场案件的前因后果清晰,作案动机明确,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甚至配合的,将自己作案时的思想活动,都明明白白的表述清楚。

“下面休庭三十分钟,三十分钟后宣布判决结果。”法官敲击了一下木槌,宣布休庭。陪审团和法官进入庭后会议室,开始讨论判决方案。

“我认为,这位彼得·杰里迈亚值得从轻判决。”

“附议。”

“我认为不妥,这个口子不能开,如果我们今天开这个口子,以后有人援引判例,对为信仰杀人进行轻判,将对社会安定造成很大伤害——别忘了,这世界上不止一个宗教,还有伊斯兰教和圣主教!”

“有道理,世界许多恐怖组织都有伊斯兰教背景,如果我们今天轻判这件案子,将来会有大麻烦的。”

花旗执行的是海洋法,案例非常重要,一个先例会导致后面的类似案例都援引判决方案。

“但是从道德角度来说,这个小伙子几乎算是圣徒,我不认为我们按一般杀人案判处这个小伙子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是的,我也这样认为,这个小伙子值得我们网开一面。”

“信奉欲望教派的人很多,如果我们对他网开一面,那么其他的欲望教派教徒呢?信仰不能作为杀人犯的脱罪理由!”

“但是信仰会让人变得高尚!”

“高尚的人杀人,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你怎么对等在法庭外面的人交代?”

“罗德思教授的女儿也等在法庭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