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李鸿章一生的最后一次议和(第10/11页)

梁诚的游说失败了,而美国在拒绝梁诚的同时,放出了一个明确的信息:经过美国政府后来的“精确计算”,当年索要的赔款是实在太多了,超出了美军的实际军费开支和各项战争损失。

具体这笔账是这样的:美国分得了4.5亿两白银的7.320%,也就是3294万两白银约合2400多万美元(1两白银约相当于0.7美元),而美方计算出他们“实际应该得到的赔款”约为1165万美元——也就是当初“多要”了约1278万美元,即使扣除已发行债券的利息以及其他各项费用,还多出1000万美元左右。这1000万美元美国也不是不可以“退”回去。

美国人恰好在此时放出这个信号,自然也是有现实原因的,1905年,美国国内正在通过排挤华人劳工的法案,引发清国各地爆发大规模的抵制美货运动,于是美国人最初想以此跟大清拉拉关系,以便更好地做生意。但对于美国来说,只有这笔钱退还给清国产生的长远效果要比暂时得到它更对美国有利,才有退回去的意义。

伊利诺伊大学校长给当时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写了一封信,他的建议是这笔“退款”必须规定清国只能用于兴办教育,让清国从国内选派留学生到美国,让他们接受美国式的教育,树立美国式的信仰和价值观,将来他们回到清国之后,就有可能按照美国人希望的那样去改造清国社会,成为亲近美国的意见领袖,培育大洋彼岸的“美国梦”——“如果美国在35年前能成功吸引来自清国的留学潮流并使其壮大,那么我们此时就能以最圆满和最巧妙的方式控制清国的发展:以知识和信仰支配清国公众领袖的方式”。

这个主意很快成为美国各界的共识。

不过,朝廷那边的想法有些不同,他们听说还有这么一笔“退款”,简直十分意外和兴奋。朝廷的意思是:现在发展经济资金缺口很大,可以将退款先用于这方面,比如兴办路矿等,等经济发展了有了钱再去发展教育,这自然是“标本兼顾的两全之策”。

消息反馈到美国,美国人表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笔钱就不能退了。美国人只是有“退款”的想法,并没有进行实际的工作,如此一来,反对的声音也就更大了。

公使梁诚出马,他干脆撇下朝廷,先按照美国人的要求以及方式积极游说高官将“退款”进入实质性的程序。梁诚知道,只要美国人这边搞定了,朝廷最后是不得不同意美方要求的。3年以后(1908年),退款的章程终于达成了。

按照美国人制定的这个章程,大清继续按照原有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向美国支付赔款(不改变《辛丑条约》),然后美国将“多得”的这1000万美元左右退还给一个基金会,由这个基金会来保管退款的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而管理这个基金会的董事中有清国人也必须有美国人。美国全程监督款项的用途:除了要监督款项最终是不是用于教育,还要防止这笔钱被朝廷的某些大臣贪污挪用。如此一来,所谓的“退款”其实就变成了一笔从大清国库里出来的钱,被美国强制性地规定了用途——用于教育。

从1909年1月1日起,美国正式开始退款,而规定朝廷从1909年开始的4年内,每年用这笔钱至少派出留美学生100人,在赴美留学的总人数达到了400人后,从第二年起每年至少要派50人赴美,直到“退款”全部用完为止。而这些派出去的人中,必须有80%的人学习农业、矿业、机械工程、医学等理工科,20%的人学习政治、法律等社会科学。

美国人还规定:到达美国之前必须具备中文写作能力以及对本国有较为丰富的历史知识,英文水平能够直接进入美国大学听讲。

大清的孩子是没有学过英文的,这就需要朝廷先建立一所“留美预备学校”,教授英文等知识。

在北京的西北郊外,这里是皇家园林的聚集地,有圆明园、颐和园,还有一个有山有水、风景优美的熙春园。由于乾隆曾在熙春园御笔题词:“水木清华”,咸丰年间改名为清华园,朝廷就将清华园作为“留美预备学校”,用退款修建新的校舍。这里曾经走出了胡适等著名的留美生,并在两年后(1911年)正式命名为“清华留美预备学校”,1928年,改名为——清华大学。

这只是“退款”,对美国该付的赔款还是要照常赔的,退款是退款,赔款是赔款,该要的一分也不能少。1911年以后,大清没有支付完的赔款就只有留给后面的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了,对美国的赔款一直延续到了1943年才最后还清,就这样大清自己只还了十年,后面两位倒霉的大哥替它整整还了30年。

而由于美国带头“退款”,其他国家的脑筋也纷纷转过弯来了,纷纷开始了类似的“退款”(退给之后的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其中包括俄国1917年十月革命之后成立的苏联,他们对当时的北洋政府承诺放弃一切未还完的赔款,唯一的条件就是北洋政府承认苏联,这笔买卖也达成了。所有国家中只有日本没有退,他们把款“退”到了在华为侵华战争服务的日本机构,实际上是一分没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