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8/12页)

尽管建立某一个企业的想法通常不是由李鸿章而是由别人提出的,尽管建立一个企业的资金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尽管企业的经营似乎是按照经济规律进行的,尽管企业的经营者原则上对股东负责,然而,上述所有企业都在李鸿章控制之下,只有他有权任免这些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李鸿章是这些企业的官方主持人,他为它们的建立取得了朝廷的批准,而更为重要的是,他是它们的保护人,没有他的保护,它们就没有一个能生存下来。在缺少商业法规的情况下,中国的商业公司只得用送礼、行贿等手段来满足官吏们的需求。但是,李鸿章位高权重,私交广泛,可以防止那些高官显宦们采取任何不利于其企业的行动,如轮船招商局只是在1895年李鸿章失势后,才不得不将收入大量上缴国库。[92]

李鸿章这一企业网大大加强了他的政治军事权力。轮船和铁路为其陆海军运输军队和辎重提供了可靠的保证;煤矿为其轮船、火车提供能源,为其制造局提供燃料;电报线为其陆海军提供了迅捷的联络手段,并为其外交谈判提供信息,据说其他国家外交人员在天津电报局发出的电信的抄件在一小时之内就能到李鸿章手中[93],而且,他在上海的电报线与海外电缆相连接,在云南和广东的与法国的相连接,在满洲里边界的与俄国的相连接,使其极易与世界各国首都取得联系。轮船招商局的漕粮运输使李鸿章一箭双雕:一方面,因为北京依赖于江南稻米,他可以通过招商局部分控制漕粮的运输,这样就使他在首都政治舞台上有了潜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从漕粮运输中得到的利润可用来购置军械,1880年,李鸿章就曾被允许预支了招商局漕运赢利的100万两银子支付他在英国订制的若干军舰的价钱。[94]

李鸿章从他的企业网中得到的最大的政治利益之一是这些企业使他能够源源不断地广施赞助。赞助,和财富一样,是中国政界一个重要工具,李鸿章就是用它来提高自己的地位的。官吏们都有亲戚,亲戚需要差事干,李鸿章的这些企业就是他们得到肥缺的一个源泉,反过来,李鸿章获得了这些官吏对其各种计划的支持、政府贷款被顺利批准及其他好处。不幸的是,由这些官吏推荐来的这些人才具平庸,他们前来任职降低了他的办事效率。1879年担任轮船招商局总办的郑观应说,由这些官吏推荐到招商局任职的那些人毫无经验,他们想既当官而又不办事,只是坐支干薪。[95]李鸿章对这由资助引起的弊端并非视而不见,但是这是揽权固位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手段,因而,他并不试图改变这种状况,而是利用它。[96]

李鸿章还将他的企业及其经营人员用于外交目的。1874年台湾事件期间轮船招商局上海总部曾作为货物和情报中转站[97];在中法冲突中的最初几年间,该局在越南的办事处以及与该国的稻米运输贸易曾被用来掩护李鸿章的探子。[98]1875年后,中国首批验外使节通常是通过轮船招商局上海总部向国内传递电信的,1878年,轮船招商局内正式成立了政府电信处(a central office for the Transmission of Covernment Correspondence),这一做法遂制度化。[99]这样,李鸿章就既拥有了得到海外电信的正式途径,又拥有了得到海外电信的非正式途径。

李鸿章在中国外交事务中的地位是奠基于其北洋通商大臣这一职位之上的,这一职位是1860年中国允许外国公使驻京后创设的。中国人曾反对外国人进驻北京,但是第二批条约签订(1858—1860)后,按照条约规定他们不得不允许外国人进驻北京。恭亲王提出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处置商务与外交事务,按照这个办法,外国人便不能自行其是,这个办法就是在天津设置一新通商大臣,负责所有与外国人有关的通商事务,恭亲王希望借此使所有与外国人有关的事务在天津商办,从而减少外国人进京的必要。朝廷批准了恭亲王的建议,并在上海另设一通商大臣负责南洋各国通商事务,还令各地方当局自行处理外交事务,不必提交总理衙门。北洋通商大臣一职1870年以前与直隶总督一职不是一人兼任,也没有什么实权,1870年李鸿章集二职于一身,使二者合而为一。精力充沛的李鸿章据有了这两个职位,很快就盖过了总理衙门,成为中国事实上的外交大臣。[100]李鸿章意志坚强,精力充沛,对外交事务和增强个人权力都极感兴趣,他为自己的办事能力,为自己有一帮志同道合的追随者感到自豪。虽然总理衙门是官定的外交部,但是大多数外交问题都要转送到天津征求李鸿章的意见,通常情况下他只是陈述己见而不作决定,但是一当危机来临,他通常都被派作中国全权代表去议和谈判。正常情况下,朝鲜问题是由礼部来处理,但是约在1880年总理衙门却奏请由李鸿章负责中朝关系问题,从此,李鸿章成为中国对朝政策的幕后操纵者。[101]他所处的地理位置是他得到这些差使的另一个原因:他的衙门在天津,是举行外交谈判的地方,离北京远近适当,近到易于向朝廷通消息并接受朝廷的指示,又远到使外国谈判人员不能进入北京。[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