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11/12页)

[17]司百读前引书,第69页;韦息予前引书,第18页;黑尔前引书,第242页;威尔逊前引书,第229—230页。曾国藩委派安徽人、1861年投诚的原太平军部将程学启带1000人,湖南人郭松林带湘军“松字军”4000人,帮助训练和组织李鸿章所募之勇,将其陶铸为著名的淮军,总数共约8000人。

[18]吴卫平前引书,第37—38页。在镇压太平天国过程中,淮军经由下述途径得到扩大:从两淮地区续行募勇,选募上海地区被遣散的驻防军,从江苏淮扬地区募勇,收编降兵,并收编了被遣散的常胜军的一支炮队。到1863年6月,淮军已增至4万人,到1864年11月达其顶峰,共约6万人或7万人。除陆营外,还有李朝斌和黄翼升的水营,也是淮军总数中的一部分。

[19]司百读前引书,第68页。

[20] 《李集·函稿》,卷18,页51a,51b—52a。

[21]《李集·函稿》,卷8,页56a。

[22]罗尔纲前引文,第249页:李剑农前引书,第141页;鲍威尔前引书,第36页。

[23]罗林森前引书,第267—268页;《李集·奏稿》,卷16,页20。

[24]路德威格前引书,第187页,罗林森前引书,第265页。

[25]罗林森前引书,第269, 420页;司百读前引书,第428—429, 365—366页;罗尔纲前引文,第249页;鲍威尔前引书,第36页。

[26]1870年8月,马新贻在南京被张汶祥刺杀身亡,为晚清一大案。——译者

[27]蒋湘泽前引书,第115页,注209。

[28]《清史列传》卷59,页24a—25a;《清代徵献类编》,上,总督年表,卷3,页8a—10a。

[29]同上,上,巡抚年表,卷4,页2a;房北楹、杜联喆前引书,第180页;《李集·函稿》,卷1,页23a。

[30]《清史列传》,卷55,页22a;《清代徵献类编》,上,巡抚年表,卷4,页2a—b。

[31]《清代徵献类编》,上,巡抚年表,卷4,页3b。

[32]《李集·函稿》,卷2,页4a—b;同上,上,巡抚年表,卷4,页1b—2a。

[33]《清史列传》,卷56,页5b。

[34]《清代徽献类编》,上,巡抚年表,卷4,页1a—4a;恒慕义前引书,Ⅰ,第523页。

[35]《清代徵献类编》,上,巡抚年表,卷4,页1a—4a。

[36]同上,上,总督年表,卷3,页7a—9a。

[37]文敬(音):《来自中国内部的危机》,第95, 96页;立德夫人:《李鸿章的生平和年代》,第92—93页;萨金特:《中国的慈禧太后》,第106—107页;华蕾:《末代皇后》,第137页。

[38]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Ⅱ,第280页;濮兰德和白克浩司:《慈禧外纪》,第123页。

[39]《李集·函稿》,卷14,页37,38,同治皇死于1875年1月12日(同治十三年十二月五日)。

[40]《李集·函稿》,卷15,页2a。

[41]同上,卷14,页38b,卷15,页2a—3b,8b。

[42]徐中约前引书,第205页。

[43]阿灵敦前引书,第25页。

[44]徐中约前引书,第205—206页;易芬逸:《中国官吏对西方入侵的反应》,第278—280, 197页。

[45]著者误为淳亲王,今一律改过。——译者

[46]恒慕义前引书,Ⅰ,第380页;萨金特前引书,第111页。

[47]宓吉:《李鸿章》,载《19世纪》,Ⅺ,第239页。

[48]恒慕义前引书,Ⅰ,第384页;宓吉:《阿礼国传》,Ⅱ,第314, 316页;罗林森前引书,第579页;威尔逊前引书,第315页。

[49] 《清代徵献类编》,上,总督年表,卷3,页9a—11b。

[50]同上,上,巡抚年表,卷4,页4a—10b。

[51]罗林森前引书,第402—403, 270—273页;费维恺前引书,第13页;《李集·函稿》卷15,页17a。

[52]立德夫人前引书,第145, 148—149页。

[53]费维恺前引书,第64—65页;司百读前引书,第318页;《李集·奏稿》,卷17,页14a;卷24,页a6;卷42,页47a。

[54]《李集·奏稿》,卷17,4a—15b,5a;司百读前引书,第315—317页;罗林森前引书,第322—323, 353—354页。

[55]《李集·奏稿》,卷71,页36b;卷58,页5a;卷24,页6a。

[56]《李集·奏稿》,卷24,页6a—7a。

[57]同上,卷33,页19a—20a;罗林森前引书,第379页。

[58]误,应为“西班牙”。清代史料中,多把西班牙称作“日斯巴尼亚”,系西班牙文Espan-a的音译,简称“日”,故著者将其与“日本”相混。——译者

[59]《李集·奏稿》,卷59,页31a—b,卷42,页47a。

[60]同上,卷78,页57a;《大清缙绅全书》,1888—1891,卷2,页14b。

[61]《大清缙绅全书》,1891—1895,卷2,页14a。

[62]《李集·奏稿》,卷24,页6a。

[63]《李集·奏稿》,卷17,页14a;卷24,页6a;卷33,页19a;卷58,页5a;卷59,页31a;卷78,页57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