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汉末的选官危机(第2/5页)

此段叙述颇能反映察举辟召制下士人与政府的微妙关系。“人君”泛指州牧、郡守一类地方长官。如果士人因“高行奇知”而“名声显闻”,长官便有了察举辟召之义务。士人依自己名声大小,待价而沽,择高而就;长官亦依自身之威望大小做谨慎选择。这样便出现了“屈而用之,其心不满,不则卧病;贱而命之则伤贤,不则损威”的微妙关系。这也是察举征辟制下士人与朝廷之关系的缩影。在法家指导下的秦代官僚体制之中,吏员只能是单纯的文官,“夙兴夜寐,卑身贱体,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职,以事其君”,君臣间只是“主卖官爵、臣卖智力”的关系,决无标榜个性炫耀名誉之余地。

在科举制下,士人“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成名”取决于中举与否,此前其人格声望一般无人问津,故求职之士人当务者并不在此。而察举征辟制度与上述两种情况都不相同。长官不能仅仅把士人视为一位求职者,而是还要当成一位具有独立人格与社会声望的知识分子。于是,知识分子也就保持了某种程度的独立性。这就是“人君畏其志”的真实含义。

长官辟举要考虑士人名望,士人也着意培养这种名望,于是所谓“士名”便贵重于时。《风俗通义·十反》:“太尉沛国刘矩叔方,父字叔辽,累祖卿尹,好学敦整,士名(2)不休扬,又无力援,仕进陵迟。而叔方雅有高问,远近伟之,州郡辟请,未尝答命。”文中“父”为刘矩叔父,古叔父亦可称“父”。其叔父尽管有“累祖卿尹,好学敦整”的条件,然“士名不休扬”,故“仕进陵迟”;而刘矩“雅有高问,远近伟之”,获得了“士名”,于是便有“州郡辟请”。又《三国志·王粲传》注引《魏略》:“始质为单家,少游遨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沉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士名。”吴质未得“士名”,出官后仍居心怏怏——在时人看来,未得“士名”纵令为官,也是不光彩的。又如“邓飏少得士名于京师”,濮阳兴“少有士名”之类,分见《三国志·曹爽传》注引《魏略》及《濮阳兴传》。

欲得“士名”,必须使他人了解自己,在士人中建立名望。汉末士林交游谈论、清议品题蔚成时风,形成了一种具有“穷是非、定臧否”之权威的社会交际圈,人物评价生乎其中。甚至还出现了一批品题人物的权威人士,如许劭、许靖、郭泰、荀淑、李膺等,据说士人经其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甚至韦褐刍牧、执案刀笔亦可因之而成英彦。《太平广记》卷一六四引殷芸《小说》:“(李)膺同县聂季宝,小家子,不敢见膺。杜周甫知季宝,不能定名,以语膺。呼见,坐置砌下牛衣上。一与言,即决曰:此人当作国士。卒如其言。”时人以列身李膺座上为“登龙门”,经其品题者,自然身价十倍。被品题者后来终成英彦国士,或可证明那些名士确有识鉴,但也不妨说是这种非官方的名士品题,才造就了被品题者的声誉和日后命运。

从当时体现了人物评价标准的品题风谣来看,如“五经无双许叔重”、“解经不穷戴将军”之类,着眼于经学的淹贯;“道德彬彬冯仲文”、“德行恂恂召伯春”等,则着眼于德行之清惇。这与王朝选士“经明行修”之原则,形式上尚可沟通。但王朝之所取,偏重于文官之素质;士人之所重,则在于个体人生之完成、社会士林之声誉。故仍有大量可以得名之由,与文官规范无关。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五“东汉尚名节”条,称“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而如郡吏效忠太守、让爵、报仇一类矫厉苟难之举,对王朝吏治政务并无佐助,也未必就有助于风俗教化,故赵翼文云:“故志节之士好为苟难,务欲绝出流辈,以成卓特之行,而不自知其非也!”并不加以肯定。至于“天下楷模李元礼,不畏强御陈仲举”,“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一类,以及“三君”、“八俊”等党人领袖之“士名”,已大有向专制权势挑战之意味。而如“黄叔度汪汪若千顷陂”,“李元礼谡谡如劲松下风”,“荀君清识难尚,钟君至德可师”,郭泰“恺悌玄淡,格量高俊,含宏博怒,忠粹笃诚”之类,则纯粹表达了当时士人注重人格境界的文化风尚,一种在精神生活中自由表现自我的追求,这与吏治政务,相去更远了。固然勤政爱民、公正不阿的优秀官吏,也同样会得到士林称许,但总的来说,“士名”的给予,是以知识角色为参照点的;无论学识、才智、德行、节操、风度、政绩乃至政治抗争,只要某一方面有特立卓异之表现,即有望获得“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