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清宫外史上 第五三章(第6/10页)

“刑部我还是第一次来。”他四面看了一下问:“这就是陆炳的‘锦衣卫大堂’吗?”

惇王口中的“锦衣卫大堂”,大概是戏中的说法,但陆炳当过锦衣卫指挥,而刑部亦确是前明的锦衣卫,说得并不错,所以张之万答应一声:“是!”

“那么‘镇抚司’呢?在那儿?”

张之万回身向西南、西北两个方向一指:“就是如今的‘南所’、‘北所’。”

“北镇抚司有杨椒山种的一棵槐树,如今还在不在?我看看去!”说着,惇王就要举步。

张之万大吃一惊,又称“南监”、“北监”的南北所,是暗无天日的地方,岂能让亲王入目?而且从恭王上年七月,一病至今,惇王颇有不甘于投闲置散的模样,眼前为云南报销案,主张严办,纠葛不清,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如果见了监狱中的种种不堪情状,找上什么麻烦,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因此,只好硬拦,“回王爷的话,”他屈一膝说道:“刑狱是不祥之地。王爷金枝玉叶,万不宜到这种地方。再说,杨椒山手植的那株老槐,早就不知道在那年枯死,当柴烧了。”

惇王倒不是发了恻隐之心,有恤囚之意,只为索性好奇,从来没有见过监狱是什么样子,想开开眼界,既然张之万这么说,自不便坚持,便笑笑作罢。

然而张之万仍旧在为难。过堂画供,是不是请惇王参与呢?稍微多想一想,便知不符定制,决不可行。但不请他参与,又将他安置在何处?如果不是大堂正坐,便得请他到堂官聚会办事之处的白云亭去休息。无奈刑部地势最低,连附近的都察院,大理寺常要闹水,有名的“水淹三法司”。如今五月里霪雨不绝,白云亭“宛在水中央”,进出都用几案排成桥梁,又如何请惇王去坐?

就在他这踌躇之际,惇王已窥出端倪。喊一声:“青翁!”

“是!之万在。”张之万很尊敬地回答。

“你们过堂。”他指着东面说,“我就在那儿坐一会,你不必张罗我,办你的事。”

“这,这屈尊王爷了。”

“不要紧,不要紧!就当我观审的老百姓好了。”

这句话,大家都听了进去,也都有了戒心,看样子惇王是特意来看过堂的,得要当心,别弄出什么毛病,让他抓住。

“丹翁,”张之万低声说道:“惇王在这里,咱们不宜南面正坐吧?”

“这话倒也是。”

“我看这样子,咱们分坐两边,中间空着。丹翁看这个章程,使得使不得?”

“妥当得很。”阎敬铭环视同列说道:“咱们就坐了吧!时候也不早了。”

于是又要谦让一番,最后还是按科名先后分上下,阎敬铭居首,坐了东面第一位。

西面第一位是张之万,然后是麟书、翁同和、薛允升,一一坐定。司官按名册逐一传提犯人到堂,按罪名轻重分先后,第一个是孙家穆,第二个是周瑞清,长跪阅供,伏在地上画了花押,随即押了下去,全案人犯一共二十多人,费了两个钟头,方始完事。

接着,便请惇王居中正坐,拟议罪名,薛允升呈上一张单子,惇王接过来轻声念道:

“己革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在司主稿,宜如何洁己奉公,乃因核办该省报销,得受赃银七千两入己。虽据查明均系应销之款,于法无枉,究属贪婪不职。按:有禄人不枉法赃一百二十两以上,罪应拟绞。现据该革员将赃完缴,若照一年限内全完例,减罪二等,未免轻纵,孙家穆应于完赃减等拟徒三年例上……。”

念到这里,他停了下来,大声问道:“怎么死罪一减,减成三年徒刑吗?”

“是!”薛允升答道:“死罪减一等,是流刑,流刑减一等徒刑。徒刑分五等,最少一年,最多三年。”

“那不太便宜他了?”

“是。”薛允升说:“所以拟照应减二等,酌加一等,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不响,接着往下看:

“已革太常寺卿周瑞清,虽无包揽报销及分赃情事,惟以三品正卿,入直枢垣,辄敢商令龙继栋向孙家穆说合,并由伊过付银两,实属荒谬。受财人孙家穆业经于完赃减二等罪上,酌加一等拟流,周瑞清合依‘说事过钱为首,受财人同科’例拟仗一百,流二千里。”

惇王将单子一放,用一种近乎负气的声音说:“不用再看了。我只请问:案情牵涉很广,是一案一案奏复,还是都叙在一个折子上?”

问到这话,该由与惇王一起奉派的翁同和答复,“想一起奏复。”他说,“应治罪诸人,当然用奏折,此外用夹片。”

“用几个夹片?”

“想用三个。”

“那三个?”

这样一句接一句号钉着问,颇有咄咄逼人的模样。翁同和不免感觉威胁,但他说话一向从容惯了的,所以表面上还听不出来,平平静静地答道:“第一个是奏复洪良品参景廉、王文韶;第二个奏复陈启泰参云南督抚贿遣道府,蒙办报销;第三个,户部、工部堂官,包括区区在内,均难辞失察之咎,应请交部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