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红鸾喜(下)(第2/3页)

曹仲昆也点点头“老三这想法不错啊,投军!这个办法好。咱袁大人这人有个好处,护短。只要是新军的人,只有他可以发落,别人万不能动其分毫,当年小站刚练兵的时候,有个弟兄不学好,抢东西还杀了人,这事被言官知道了,要把那士兵法办,结果怎么着?袁大人宁可自己被弹劾,也不肯交人,等到把这事平息下去之后,又亲手斩了那犯法的士兵。大人有话,新军犯事自己可以杀,别人却不能动,你若是入了伍,就是袁大人手下的兵,他庞金标区区旧军一管带,也就不用怕他了。”

“那位十爷,也是个有办法的人,如果你想投军,不妨跟他说一说,或许他能找到一点关系。”李秀山又敬了赵冠侯一杯酒“以冠侯你的才干,若是从小校干起,未免太过屈才了,我的意思是,想办法进武备学堂,当军官!庞家的二儿子庞玉楼,现在就在武备学堂进学。我相信以你的身手,进了学堂,就比他强。将来做了军官,未尝没有一番大作为。当然,要是你觉得托金十不方便,我和大哥也能为你跑一跑,只是要多花些钱。”

曹仲昆尴尬的一笑,昭信股票那事上,他分了赵冠侯大半红利,总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此时道:“要是那样,冠侯你不用出钱,我来出就好了。那里几位教习我都认识,给他们使些钱,补个名字总是行的。”

赵冠侯未置可否,只是笑了笑,感谢了一下两人的好意,不管怎么说,他今天刚办喜事,一入了营伍,就要和妻子分开,他却是不情愿的很。

这当口,忽然一个人风风火火的从下面猛冲上来,几名混混只当是来闹场子的,二话不说就迎上去准备来个狠的,可那人却乖觉的很,站在楼口大喊起来“冠侯……是我,你四哥!好险啊,要不是到新房那边,差点把这事错过去,我自罚三杯好了。”

曹仲昆听到这声音,就晓得是自己兄弟曹仲英,忙招呼着让他过来坐,至于这投军的事,被这个意外来客一搅,也就说不下去了。

曹仲英年纪与赵冠侯仿佛,穿的长袍很是体面,但是风尘仆仆,一看就知道是赶长途来的。他当初中了仙人跳,多亏赵冠侯解救,两人就换了帖,拜了把子。至于曹仲昆,则是因为这事,也与赵冠侯换帖。但是曹仲英性子毛躁,行事也多荒唐,论起交情来,反倒是曹仲昆与赵冠侯更近一些。

前者曹仲英到山东去贩阿胶,始终未在津门,这时匆匆赶回来,身上却只背了个小包袱,看上去不像满载而归的样子。曹仲昆见他过来就猛喝了几杯酒,接着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飞快的朝嘴里填菜,觉得在朋友面前很有些丢人,皱了皱眉头问道:“老四,你这没回家,直接过来?”

“回家?我哪敢回家啊。”曹仲英边说边朝嘴里丢个丸子,却被烫的龇牙咧嘴,连灌了几口酒才缓过来。“我这从小站一下车,就奔军营找你,到那一问,说是你给把兄弟庆喜事告假了,我就料到是冠侯和寒芝那成亲了。结果赶紧又等火车到老龙头,到赵家一看,一大堆女眷在那,碰见凤芝妹子才知道你们奔了状元楼了。我说冠侯,你这是借了多少债?这状元楼摆流水席,得破费几百两银子吧,你哪来的这么多钱?将来又指望什么还啊。”

“四哥,好生吃你的吧,我现在自己有了钱,办这事没用借债。看你这模样,我倒是觉得你该担心一下你自己,这趟贩阿胶,不太顺利吧?”

曹仲昆颇有些尴尬,忙说着“今天大喜的日子,大家喝酒,不提那些闲事。”可是曹仲英却是主动接过话来

“谁说不是啊,何止不太顺利,我这回是黄鼠狼烤火,毛干爪净,银子一分没剩。若不是遇到个津门同乡告帮,借了点车票钱,怕是只好要饭回津门了。”

曹仲昆被李秀山看了一眼,只觉得面上无光,脸色也就难看起来“老四,你这次又是把银子赔在哪个野女人身上了?我就跟你说过,出门在外,小心为上,你准是又犯了老毛病,被人家丈夫堵在房里了吧?”

曹仲英为人喜好美色,犹好以金钱拯救误入歧途之女同胞,津门的三等堂子乃至半开门,土窖里,多有其相好。本身生的相貌一般,却认为自己玉树临风,总觉得良家女子见到自己,必会暗送秋波,乃至解衣相就。前者中仙人跳,就是在这上栽了跟头。

可他偏生又是屡败屡战的性子,明明吃了亏,却不肯悔改,拿了曹仲昆寄到家里的银子做本钱经商,多是有去无回,偶尔赚了一些钱,又不知收敛。

不是遇到妙手空空,就是遇到梁山好汉,更多的时候,则是报效在女人身上。为此曹家老父也没少用棍子来打,却是死活也改不过来这个毛病,这次又是全军覆没,曹仲昆想来,多半是又犯了老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