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农业合作社(第3/3页)

大明的农税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占比近八成,而商税却只有可怜的两成。而且,大明农税征收也是趁逐年下降的趋势。在万历年间,大明尚能征收农税折算白银2000万两、工商税220万两、杂色收入348万两,合计财税收入2652.6万两。到了崇祯年间,财政收入却下降至400余万两,崇祯十七年更是只有几十万两。

齐国去年的财政收入就突破了一千二百万汉洲银元,折算白银约1500万两,而汉洲的人口规模才不过五百万。

齐国的财政收入如此之高,依赖的并非传统农税征收,而是大量的商税,以及政府控制的厂矿商社上缴的巨大利润。在去年总的财政收入中,农税只有区区两百三十万汉洲银元,占比不到两成。

因而,齐国的皇帝和内阁才发布诏令,将农税征缴比率从15%下调至12%,这点财政损失,对于逐年增加的商税和企业上缴利润而言,可谓是微不足道。

而且,此举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经济压力,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为日益扩大的工业生产提供更多的农产品,并相应增加农民的农业收益。

稳定的农业生产环境,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多种形式的农业合作组(社),以及逐步减轻的经济负担,就是为了在齐国工业革命进行的同时,先努力掀起一场农业革命。

人口、农业和工业方面的发展,将是齐国未来数十上百年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核心。这些变化,彼此互相影响,也和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其他变化交织在一起,共同构成齐国的工业、城市、民生和帝国的基础。在这个基础里,最不可或缺的条件就是一个人丁兴旺、万民温饱的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