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第15/27页)

  • 1655年,闽浙总督以周亮工贪酷,对之加以弹劾。周亮工被遣送回福建受审。当郑成功进攻时,他正在福州狱中。值此危急之际,他被暂时释放出来,负责城防。然而此后又被召回北京,继续受审。1661年康熙登基大赦时,他仍在狱中。后继任江南江安粮道。1669年,他再次被劾贪贿,次年大赦时被释放。两年后他死了。《贰臣传》第二十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3—174页。与钱谦益一样,周亮工以其保护了前明遗民,特别是保护了成为清初南京诸大师的那几位艺术家,为自己的降清做辩护。由明朝遗民、诗人、画家龚贤于1669年所撰的一篇碑文暗示说,遗民们对周亮工保护了他以前在复社的朋友们十分赞赏。龚贤是周亮工的邻居。杰罗姆·西尔伯格德:《龚贤的绘画和诗歌》,第564页。​

  • 魏裔介一直是他认为承明而来的颓废之风最积极的批评者之一。1654年10月25日,他上奏道:“今自明季以来,风俗颓靡,僭越无度,浮屠盛行,礼乐崩坏。臣数年来在都门见隶卒倡优之徒,服色艳丽;负贩市侩之伍,舆马赫奕;庶人之妻,珠玉炫耀。虽经禁约,全不遵行。丧事之家,尽耗资财,以供焚毁。”《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25页。魏裔介为天主教徒,这当然是秘密的。他攻击佛寺的腐朽现象,力主恢复创立明朝的洪武皇帝的严法,禁止僧人外出,不许庶民舍子入寺,等等。他抨击的主要观点是:中国社会已变得四分五裂了,未能齐心一致。人们醉心于追求私利,传统的制度衰落了。例如乡约制:“乡约六谕之教为虚文,千百中无一人奉行者,欲民之不困于财而兴于礼让也得乎?”因此需要进行一次正规化的大改革,恢复这些礼仪,约束人们对私利的追求,重新组织社会,复归务农之本,以最终达到安邦治民的目的。“凡一以道同风,使民务于孝悌力田,而国家收富强之用。”同上书第一卷,第26页。​

  • 王士祯(1656年河南进士)是另一位“新人”,他既是康熙朝的一个主要大臣,又是当时最著名的诗人之一。1659年,他任扬州巡检期间,结识了江苏许多重要的诗人,包括钱谦益与冒襄。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31—832页。​

  • 1656年4月18日诏敕,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0页引。关于御史对陈之遴的弹章,见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1页。从“京债”一事,便可在某种程度上窥见降清的南方汉人地位之脆弱。稍后,思想家朱之瑜对“京债”做过描述。1657—1658年间,在复明分子将从海上发起一场进攻之前,朱之瑜曾到江南沿海去搜集情报。根据他的报告说,当一位降清者需要寻求政治上的保护时,他就竭力寻找一个重要的旗人大臣,付给他一笔钱财。而且,这并不是一次性的付款,而是每年都得支付一次,甚至那降清者离京去地方任职后,也是这样。朱之瑜指出:这意味着就像渔人用鸬鹚捕鱼一样,旗人大臣可以利用汉官来“渔民”。也就是说,高级满官通过这种方式,以降清官员为代理人,间接地从百姓头上征敛了一种附加税。朱之瑜:《朱舜水文选》,第57页。关于朱之瑜的南方之行,见欧内斯特·W·克莱门特:《17世纪日本水户的中国难民》。如果皇帝了解“京债”的话,他就又有了一个理由撇开降清的汉人,而任用“新人”了。​

  • 1648—1649年间,郑成功占领了大陆上毗邻澳门、金门的那片土地,1650年,占领潮州地区。1652年,他围攻漳州数月,并袭击了清军在福建的基地。他在表面上尽忠于永历政权,却又让鲁王居住于厦门、金门,从1652年直至1662年鲁王去世。1653年,鲁王封他为漳国公。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7—28页;庄延龄:《满洲的海战》,第276—278页。​

  • 据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7页。他卒于1656年1月24日。​

  • 《南明史料》,第453—458页。​

  • 褚华:《沪城备考》,第1—6页。然而再往南一点,清朝水军的运气就不那么好了。郑成功与清廷之间的谈判破裂后,满清于1655年命宗室济度率领一支远征军讨伐郑成功。是年10月,济度抵达福建。七个月后,即1656年5月9日,他率兵船袭击金门。一场风暴阻止了这场战斗,清军的舰船几乎全军覆没。斯特鲁弗:《南明》,第144—145页。​

  • 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