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北京的陷落(第12/14页)

君王既定鼎于天下,必以尊贤敬德为基,是不没人之忠者,所以有忠臣。不没人之孝者,所以有孝子。

即使李自成已攻占了紫禁城——张家玉还警告说——“当此多士多方,尚在危疑惊惧之时”。在他终于被召见时,竟拒绝向李自成叩拜。然而这位昔日的盗匪并无孟子所倡导的风范,他将张家玉在殿前捆绑了三日,然后直截了当地威胁他——如若不投降就杀了他的父母。于是张家玉屈服了,同意接受李自成的条件为其效力。张家玉为了孝敬父母而未能对明朝尽忠,这种做法对一些儒家士大夫来说,或许是可以谅解的。但在其双亲溜回山东后很久,他仍继续为李自成服务,于是便成为许多北京士大夫嘲讽的对象。

另一方面,李自成也同样易于将这些降官的劝进赞美之词视为他们谋求进身的卑猥而自私的手段。正是投降了大顺政权这一行为本身,使许多明朝官员在李自成眼中变得一钱不值,正如吏政府尚书宋企郊对李自成所直言相告的:“既不能捐躯殉难,以全忠义,又不能精白一心,以事新主。”出于对变节者的义愤,李自成时常流露对这些人的鄙视和厌恶。例如,4月29日,他第一次走出文华殿,看到数千名公开表示愿意投顺的明朝官员,便对其身旁一人说:“此辈无义如此,天下安得不乱?”此后,在其他场合,他又一再下令刑政府尚书惩治最恶劣的变节分子。这一政策导致46位明朝官员被处决。

李自成的义愤,恰好与大顺政权筹集军饷的需要走到了一起。由于义军占领北京时,明王朝内外府库仅剩下黄金17万两,白银13万两。李自成的谋士建议,对明朝官员课以不同数量的罚金,并立为制度,以此来筹集一笔军饷。对臭名昭著的贪官应严刑拷打,逼他们交出全部私产。对那些拒绝效力的官员应没收其财产。而对较少劣迹的官员,则应要求他们自愿向大顺捐款。

5月1日,李自成批准了这项看起来与崇祯帝的筹款方式颇为相像的政策。原则上,一品官须纳银1万两以自赎,以下各品官员则须纳银1000两。而实际上,纳银数额远远超过了这一规定。其中大学士须纳10万两,六部尚书须纳7万两。但不久,罚金与赎金便混淆起来,大将军刘宗敏得到“罪者杀之,贪鄙复赃者刑之”的命令后,便开始了恐怖行为,1000多名士大夫遭拷打后被杀死。据说大顺政权通过这些方式筹得了巨款。前大学士魏藻德在被拷打至死之前,曾交出1.3万两黄金赎身;陈演为赎身交出黄金4万两;已故皇后之父周奎死前已交出白银70万两。

不久,这种劫掠开始波及到平民百姓。其部分原因是刘宗敏无法约束自己的部下,如果惩戒他们,便可能发生兵变。早在4月27日,大顺士兵便开始搜查平民宅院,抢夺私财。尔后,他们又开始凌辱其房东。在街上,他们任意冲撞行人,或鞭打躲避不及者。起初他们侮辱茶楼侍女和歌女,后来竟去强抢良家女子而行非礼。北京的市民很快创造出“淘物”一词来形容这种抢劫行径。大顺士兵成群结伙,任意闯门入户,后来者总是要把前面一伙漏掉的东西再“淘”一遍:他们起初只抢钱财珠宝,后来又抢衣服,最后连食物都在搜刮之列。

由于混乱状况不断蔓延,闯王的军师——矮子宋献策绝望地大呼:“十八子之谶,得毋为公乎?”李自成虽然很快就了解到刘宗敏私设刑堂之事,并为百姓日益增长的不满情绪所震动,但他似乎无力约束部下,挽回民心——他没有正式受命、高居龙位的皇帝所具有的那种不容置疑的权威。李自成确曾特意召见众将领并问他们:“何不助孤作好皇帝?”他们却干脆回答说:“皇帝之权归汝,拷掠之威归我,无烦言也。”

这样,李自成虽然自认为是在效法唐朝开国之君来接管京师的,而实际上他却同公元880年占领长安的黄巢一样,连自己的将领都控制不住。二者都因为其部将的残暴而使京城百姓离心离德其政权也被证明是非常短命的。据说宋献策时隔不久便叹息道“我主马上天子!”

吴三桂

普遍的不满不等于公开的反抗,手无寸铁的居民无力反对其军事统治者。但“万姓”的愤恨却构成了要求其他军队首领进行干预的强烈呼声。当时,在淮河以北,所有明朝将领中实力最强的是吴三桂,他统领着镇守宁远、抵御清军的4万明朝正规军队。吴三桂勉强响应了崇祯帝4月10日发出的勤王令,放弃了宁远,向山海关缓缓推进,并于4月26日通过了长城东端的关口。当他的军队到达距京师不远的丰润时,吴三桂突然得到北京陷落的消息,于是他下令部队返回山海关,此后便在那里驻扎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