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钻研学问无穷尽(第5/6页)

王国维死后,家人在他遗物中发现了他死前一日所写的遗书。遗书条理清晰,考虑周密,足见死者绝非仓促寻死。这与王死前几日无异常举止相吻合。但遗书一开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十六字,却给生者留下种种疑窦,成为70多年来其自沉之因久说纷纭,又难以确论的“谜面”。

对王国维死因,其亲属自始至终讳莫如深。而后世臆测大致又分几种:

一为“殉清”说。王为清朝遗老,更对逊帝溥仪向有国士知遇之感——王国维以秀才身份,被溥仪破大清“南书房行走”须翰林院甲科出身的旧制,召其直入“南书房”——有此思想基础和遗老心态,逢“覆巢”之将再,以自杀而“完节”似乎也是情理之中。所以梁启超以伯夷、叔齐不食周粟而比之,当时的清华校长曹云祥和罗振玉、吴宓等均持此说。鲁迅在《谈所谓“大内档案”》一文中,称王“在水里将遗老生活结束”,可见也为此论。但反对此说者认为,王国维与罗振玉、郑孝胥、陈宝琛辈有别,郑等效命清室复辟,不惜委身于日本政客。而王国维却领清华职,心无旁骛,潜心学术。他虽“忠清”,却不充其鹰犬,以至“愚忠”至“殉清”程度。所以当时就有人说:“你看他那身边的遗嘱,何尝有一个抬头空格的字?殉节的人岂是这样子的?”

二为“逼债”说。当年溥仪在其《我的前半生》中说:内务府大臣绍英委托王代售宫内字画,事被罗振玉知悉,罗以代卖为名将画取走,并以售画所得抵王国维欠他债务,致使王无法向绍英交待,遂愧而觅死。当时报纸还传,王曾与罗合作做生意亏本,欠罗巨债。罗在女婿(王长子潜明)死后,罗、王已生隙,罗令女居己家为夫守节,逼王每年供其生活费2000元。王国维一介书生,债务在身,羞愤交集,便萌生短见。此说经郭沫若先生笔播,几成定论。但从王遗书对后事的安排看和事后其他一些证据表明,王国维生前并无重债足以致其自尽。

三为“惊惧”说。1927年春,北伐军进逼北方,而冯、阎两军易帜,京师震动。有人认为,王国维自杀是怕自己这个前清遗老落入北伐军手中,蒙受耻辱;王又视脑后辫子为生命,当时传言北伐军入城后将尽诛留有发辫者,所以与其被辱,莫若自我了断。但这种说当时即多有人鄙而不取,以为不合王国维立身处世方式。

四为“谏阻”说。认为王国维投湖与屈原投江相类,是以“尸谏”劝阻溥仪听从罗振玉等人主意,有东渡日本避难打算,并认为王、罗两人最后决裂的原因也缘于此因。

五为“文化殉节”说。与王国维同为清华导师,且精神相通、过从甚密的陈寅恪先是以“殉清”论王之死,后又认为:“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陈寅恪的诠释在同类者中立即得到共鸣,并在文化界产生重要影响。但陈之观点,与其说是对王国维之死的解释,不如说是他以自己的一种心态来观照王国维的精神。

最后一种观点是“诸因素”。以一遗民绝望于清室的覆亡,以一学者绝望于一种文化的式微,一介书生又生无所据——当王国维徘徊于颐和园长廊,回想起“自沉者能于一刹那间重温其一生之阅历”的箴言,遂“奋身一跃于鱼藻轩前”。也许,这就是王国维自沉之“谜底”。

先后得贤妻

王国维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在1896年,当时他20岁,因受甲午战败的刺激,一心想到日本去留学。可是他父亲坚决不同意,说现在首要的是“求度衣食”,至于求学,那是十年后的事情。王国维只好谨遵父命“成家立业”——他结了婚,并且到本城沈家去当塾师。

王国维的新婚妻子姓莫,她家世代经商,家境似乎比王家要好一些。王、莫两家早就定了亲,当王国维14岁便以“海宁四才子”之首名震乡里的时候,他的岳父对这个未来的女婿简直是赞不绝口。老泰山当然不会想到,女儿出嫁之后,女婿却因“家贫不能以资供游学,居恒怏怏”,并且两年后就去上海《时务报》馆打工,从此与他的妻子当了十年的“牛郎织女”。

王国维与这位莫氏夫人的感情非常好,尽管找不到任何直接的文字证据,但我们从他留下的那些温柔缠绵的词中,还是不难看到这位身在他乡的牛郎对家中织女的殷切思念,调寄《清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