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论史篇】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二) 作者钱穆(第4/17页)

皇帝——宰相——谏官——

皇帝用宰相,宰相用谏官,谏官的职责是专门谏诤皇帝的过失。这和御史大夫不同。御史大夫是监察政府百官的,谏官不监察政府,他只纠绳皇帝。如是,若把谏官也看作是监察官,则中国历史上之监察官,应分台谏两种。台是指的御史台。唐代的台官,虽说是天子的耳目,而唐代的谏官,则是宰相的唇舌。御史监察权在唐代已离相权而独立,但谏诤权则仍在宰相之手。这一制度,到宋代又变了。谏官本隶属于门下省,而宋代则谏垣独立,并无长官。换言之,这些谏官,现在是不直接属于宰相了。而且宋制,谏官不准由宰相任用,于是台官谏官同为须由皇帝亲擢了。本来谏官之设,用意在纠绳天子,并不是用来纠绳宰相,对皇帝才称谏,而且谏官也明明是宰相的属官。现在谏官脱离了门下省,就变成了秃头的,独立的,不隶属于宰相了。而又是由皇帝所亲擢,不得用宰相所荐举,于是谏官遂转成并不为纠绳天子,反来纠绳宰相。于是御垣遂形成与政府对立之形势。谏官本是以言为值,无论什么事什么地方他都可以讲话,不讲话就是不尽职,讲错话转是不要紧。而且这些谏官阶位低,权柄小,只是些清望之官。本来就挑选年轻有学问有名望有识见有胆量能开口的才任为谏官。他们讲话讲错了,当然要免职,可是免了职,声望反更高,反而更有升迁的机会。所以宰相说东,他们便说西,宰相说西,他们又说东。总是不附和,总爱对政府表示异见。否则怎叫谏官,怎算尽职呢?这一来,却替政府设立了一个只发空论不负实责的反对机关。他们尽爱发表反对政府的言论,而且漫无统纪,只要是谏官,人人可以单独发表意见。政府却不能老不理他们的意见。这一风气,是从宋代始,这也算是清议。清议总是政府的对头。清议固然未必全不好,但政府总是有擎肘。谏官台官渐渐变成不分。台官监察的对象是政府,谏官诤议的对象还是政府,而把皇帝放在一旁,变成没人管。做宰相的既要对付皇帝,又要对付台谏,又如何得施展?

但上面所述,多半还是些人事,而非属于制度。若论制度,宋代大体都沿袭着唐旧。只因宋初太祖太宗不知大体,立意把相权拿归自己,换言之,这是小兵不放心大臣,这也罢了。他们种种措施,自始就不断有人反对。但因宋初承袭五代积弊,社会读书人少,学术中衰,反对的也只晓得唐制不如此而已,并未能通览大局,来为有宋一代定制创法。后来皇帝读了书,懂得历史,懂得政治,社会读书人多了,学术中兴,直到仁英神三朝,才想把以前祖宗积弊,加以改革,但积势已成,急切反不过来。范仲淹失败在前,王安石失败在后。宋神宗一意信任王安石,要他来变法,然而谏官与宰相互相对垒,互相水火。而当时的谏官,又不像现代西方的所谓反对党。谏官是分散的,孤立的。他们的立场,好像是专在主持公议,并非为反对政府。在道义的立场上,比近代西方的反对党更有力。宰相不听他们的话,他们就求去,去了名更大。另一人上来,还是依照前一人的主张,继续反对。政府又不能不要这些官。这一制度,这一风气,实在是难对付,结果便只有宰相求去。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皇帝尽管信任宰相,也无法扭转这局面。连皇帝加上宰相,依然无办法,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只要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为,哪能有好结果。

戊、宋代地方政府

宋代制度,一面是相权衰落,另一面则是中央集权。讲到中国的地方行政,只能说是汉代好,唐代比较还好,宋代就太差了。

宋代地方政府分三级。最高一级称路,相当于唐代之道。中一级是府、州、军、监,相当于唐代之州府。最低一级仍是县。最先分十五路,后来分成二十多路。自五代以来,地方行政长官全属军人。宋太祖杯酒释兵权,把各将官的兵权削了,武臣不再带兵,自然也不准再管地方民政。这些勋臣武官,也在长期混乱中厌倦了,觉悟了,不再争持。他们仅拥一官号,中央替他们在首都供给了大的宅第,丰厚的俸禄,叫他们安住下来。比如你是江苏督军,中央还是保留你江苏督军的名衔,但请你在中央住着。江苏省的事,另外派人去,派去的则是一位文臣了。这就叫知某州事,知某府事。这些知州知府,本来另有官衔,都是中央官,带着一个知某州某府事的临时差遣。他的本职还是一中央官,而暂去管某州某府的事。严格说来,这些还是人事,非制度。但直到清代,知县知府却变成正式官名了,这实在是不合理的。若正名定义来讲,则宋代根本无地方官,只暂时派中央官员来兼管地方事,那在制度上岂不更不合理吗?在唐代,各道首长是观察使,照名义,观察使是由御史台派出去考察地方行政的,也并不是正式的地方行政长官。可是后来渐渐变成地方首长了。这在唐代已讲过。到宋代又变了。这些官,在宋代又称监司官,每一路共有四个监司官,普通成为帅、漕、宪、仓。“帅”是安抚使,掌一路兵工民事,领军旅禁令,赏罚肃清。“漕”是转运使,掌财赋,领登耗上供,经费储积。“宪”是提刑按察使,掌司法,领狱讼曲直,囚徒详复。“仓”是提举常平使,掌救恤,领常平义仓,水利敛散。这四个就等于都不是地方长官,而是中央派到地方来监临指挥地方的。在唐代的州县,只要奉承一个上司,即观察使,而宋代则要奉承四个上司,即帅、漕、宪、仓,那可想地方官之难做了。此四司中,以漕使,即转运使为最重要。地方财政,都在他手,他须把地方全部财富转运到中央去。在唐代,地方收入,一部分解中央,另一部分保留在地方。宋代则全部解中央,地方更无存储。平常就很艰苦,临时地方有事,更是不可想象。所谓宋代的中央集权,是军权集中,财权集中,而地方则日趋贫弱。至于用人集中,则在唐代早已实行了。惟其地方贫弱,所以金兵内侵,只中央首都(汴京)一失,全国瓦解,更难抵抗。唐代安史之乱,其军力并不比金人弱,唐两京俱失,可是州郡财富厚,每一城池,都存有几年的米,军装武器都有储积,所以到处可以各自为战,还是有办法。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