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望历史(第12/17页)

“天津教案”留给后人太多的启示。我想,其中造谣、传谣,是一种严重的恶行,我认为这个教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中国至今似乎仍然是一片造谣、传谣的乐土,谣言在这里很有市场,人们要么信口雌黄,要么偏听偏信,你要冷静,他说你冷血;你要证据,他说你书呆— —有时人们往往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而不是相信证据确凿的东西——感情往往胜于理智。

当然,我在这里,也只是抛个砖,引个玉。我相信明眼的读者,能从这里吸取更多的营养,悟到更多的东西。

鉴湖女侠秋瑾

史书上说:当年,清兵赶到革命党人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门前的时候,秋瑾从容就捕,而且拒写供词,只挥毫写下了以下七个冷艳的大字——“秋风秋雨愁煞人”……

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1907年7月14日,革命组织“光复会”成员秋瑾,在浙江绍兴被捕,次日,秋瑾在绍兴的闹市区——“古轩亭口”被清政府杀害。

秋瑾当然是一个女英雄。可是,英雄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不是建立在传闻的基础上的。秋瑾为革命而死,仅仅算这个事情本身,秋瑾就已经堪称英雄,而如果再杜撰一些英雄的情节,刻意为她“锦上添花”,在我看来,却等同于画蛇添足,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反而适得其反。

这不,秋瑾死后,中国社会上,就流传开了关于秋瑾的以下三则传说:

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

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

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

坦白说,我很愿意相信这些传说。可是很遗憾,事实上,以上这些,全部都不准确。

我首先谈秋瑾被捕的过程。

依据秋瑾的亲生弟弟秋宗章的回忆文章《大通学堂党案》,当天清兵到“大通学堂”里来逮捕秋瑾的时候,秋瑾并没有像影视作品里面那样英勇抵抗或者从容不迫地指挥学生抵抗。恰恰相反,秋瑾当时的第一反应是:逃跑。

这不是刻意要丑化女英雄。事实上,革命人物在遭到官府逮捕的时候,逃跑不单是十分正常的表现,而且还是最为明智的选择。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试问:如果人人都见死不逃,恐怕革命人物都死光了,那么,谁来干革命事业呢?所以被捕的时候,尽量逃跑,保留自己的力量,这是十分符合逻辑的。

“大通学堂”是秋瑾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所学堂。《大通学堂党案》这篇回忆文章,收录了秋瑾在狱中给清政府的一份《供词》。

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当年秋瑾给清政府的这篇供词,都说了些什么:

“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阴县人,年二十九岁。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我回国,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十二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学堂,充当大通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今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我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我所做,手枪亦是我物。我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皮包是临拿时丢弃在堂。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下有指模,注明:‘右手二指’。)”

秋瑾的这篇文言文供词,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

“我叫秋瑾,我的丈夫姓王,我是山阴县(浙江绍兴)人,今年29岁,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我丈夫的全名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告别了我的丈夫去日本游学,并与徐锡麟、赵洪富结识和交往,我回国之后,在上海开办了一份女性报纸,直到去年12月,我才回的绍兴,一个姓蔡的人邀请我加盟‘大通学堂’,并充当‘大通学堂’附设的‘体育协会’的教师。我和竺绍康、王金发关系都不错,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经常来‘大通学堂’了,彼此很熟,今天我听说政府派兵来抓我,我当时就拿了手枪和皮包,准备逃跑,不料‘大通学堂’里面的学生开枪了,于是清兵也开枪了,然后呢,清兵将我连人带枪给抓了,还搜走了我的一些文稿、日记等文件,这些稿子是我写的,手枪也是我自己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革命党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再问了,我的皮包是在拿的时候丢掉在学堂里面了,而至于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他们逃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