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文明(第21/24页)

罗马法的复兴?大约在1100年,研究罗马法的风潮又重新兴起,这次的研究开始于博洛尼亚,不久之后传播到其他地区。在社会动荡、战争频发的年代,罗马法的许多规则和制度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因为这些法律条款能够有效地制约恶行和暴力。罗马法开创了简洁而又明确的公正平等原则,它为法庭解决各种类型的案件提供了保障和基础条件。与罗马法不同的日耳曼法,却通常使用决斗和残暴野蛮的方式解决争端,使人们对这些法令逐渐失去了信心和兴趣。

罗马法奠定了理性和公正的基础,可以有效地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它同时还使国王和平民脱离了封建领主的控制,避免了封建战争的爆发。显而易见,罗马法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君主政治,确保君主政治成为民族国家的一种政体,并推动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

欧洲大陆普遍采用罗马法,它被后世的法律家称为“民法”,正像我们看到的,英格兰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备的法律体系,而现今的美国大多数地区都沿袭采用英国的法律,只有路易斯安那州仍然采用古老的罗马法。当年在路易斯安那,西班牙人和法兰西人确立了罗马法的地位,正如西班牙人、法兰西人和葡萄牙人同样在拉丁美洲也使用了罗马法,因此墨西哥、中美洲、西印度群岛和南美洲等地仍然盛行古罗马法。

另外,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法规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学习科目。

三、学生和学生生活

教士云集?在中世纪,许多学生在大学里读书。甚至在某个时期,巴黎大学的学生人满为患,数量已经达到五万人,而牛津大学的学生也达到了一万多人。虽然这些数字不一定准确,也很有可能夸大,但可以确定的是,当时的大学教育极为兴盛。当时所有读大学的学生都被归为神职人员,即便很多人毕业后并不做神父,尤其在中世纪后期,大学生成为神父的并不普遍。但大学生都被认为是“教士”,并因此享有很多特权。比如大学生归教会管理,他们不受国家政权的制约,而且不必纳税,即便触犯了法律也只能接受教会法庭的审判。正因为如此,大学生活充满了自由和希望,对许多青年人来说都有巨大的吸引力。

学生生活?在大学生活中,学生类型不同,有的学生十分规矩,而有的学生生活放纵。因此,学生的生活中充满了欢乐、艰辛和冒险,随着跌宕起伏的生活节奏而变化。学生们可以在各国之间自由来往,他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变动和旅行生活,从一所大学转入另一所大学,比如在巴黎大学学习一两年,然后去牛津大学读一年,再去博洛尼亚大学一年。这样的经历使大学生增长了见识,让他们有机会出国旅行、随意兼职、自由观光,还可以骑马、走路、行乞,遇到河流蹚水过河,或者遭遇被强盗抢劫。的确,有些学生非常有钱,他们会体验到丰富多彩的经历。那时候的学生在天亮之后就去上课,教室里气氛宁静,很少出现激烈的情绪,除非是课堂上出现争论。大多数的学生没有能力自备书籍和教材,他们必须依靠认真听讲,并通过仔细记笔记来学习知识。所有的学生必须学会拉丁文,因为在大学里拉丁文是通用语言。大学中的体育课程不太重要,但是与此相关的游戏和恶作剧也时有发生,很多人更愿意去打猎、击剑、打球、徒步旅行,这些活动比体育课更吸引人。另外,一些学生依靠唱歌来谋生,他们挨门演唱一些学生歌曲和抒情诗歌。此后,一种特别的服装逐渐产生,并且发扬光大,这就是大学的学位服和学位帽。

小结

中世纪初期的时候,学校的数量不多,那时候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是不识字的文盲。然而到了中世纪末期,学校遍地都是,所有的上层社会成员都读书识字。至于普通民众的男人和女人,虽然不是绝大多数人都有文化,但读书认字的人数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另外,教士成为一个特殊的阶级,他们在中世纪是最有文化和教养的人群,通常他们都是教师,而且他们的思想对那个时代产生了巨大影响,大部分的文学、艺术、学术著作都是由修士创做出来的,对中世纪文化的形成做出了重大贡献。因此可以说,中世纪的教育事业中盛开着一朵美丽的鲜花,那就是大学。

四、科学

中世纪的神学被称为“科学”。但是今天,在谈到“科学”这一概念时,通常指自然科学领域,如物理学、生物学和化学等。

科学的障碍?中世纪的自然科学还不像今天这样具有特色。一些大学里只是讲到与几何、天文学或医学方面相关的知识时,才附带地讲授一些自然科学。所以自然科学在学校并没有被视为一门十分重要的学科,而且学校也没准备供这类学科做研究的特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