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2/62页)

“是你说安排在今天。你还说会和他见面。”

“哦,我果真需要一座奖杯。我该怎么处理那座奖杯呢?拿来做镇纸?你认识的人里面哪个用过镇纸?你有没有听说过有人会用镇纸?”

“林肯,授予那个奖项给你,是因为你激励了那些身体伤残的年轻人。”

“在我年轻时,没人激励过我,我现在不也活得好好的。”其实,说林肯·莱姆年轻时没受过别人的激励并不完全正确,但莱姆每逢有琐事要来打搅自己,就会变得心胸狭隘,尤其是当那些干扰与访客有关。

“就半个小时。”

“我连半个小时空也没有。”

“为时已晚,他已经到纽约了。”

有时候,林肯·莱姆就是敌不过他的护理员。

“到时再说吧。”

“科佩斯基可不打算到达后坐下来干等,就像大臣等待谒见国王那样。”

莱姆喜欢这句比喻。

不过,当莱姆的电话机叮铃铃响起,从来电显示器上看见是隆恩·塞利托警探的来电时,莱姆立刻把所有和奖项、皇室谒见有关的想法都抛到了脑后。

莱姆用一根还能动弹的右手手指摁下接听键,“隆恩。”

“林肯,听着,我遇上麻烦了,”塞利托显得很苦恼,从电话另一头传来的嘈杂声响来看,他分明是正快速驾驶在哪条公路上,“我们也许遇上了一次恐怖分子袭击状况。”

“状况?这说法不是十分明确啊。”

“好吧,这么说怎样?有人在电力公司里捣鬼,弄出五千度的电弧,击中了纽约市的一辆公交车,还让林肯中心以南六个街区的电网瘫痪。你觉得这样说够明确了吗?”

第四章

大批探员从纽约市区赶过来。

国土安全部的代表是个典型的年轻高级官员,大概是在康涅狄格州或长岛的乡村俱乐部环绕下出生长大的。然而,对林肯-莱姆来说,这仅仅是人口统计学上的观察,并不一定是个缺点。代表的眼眸犀利而明亮,不禁让人产生错觉,以为他大概明白自己在执法机构的等级系统里适合哪个位置。可差不多所有为国土安全部工作的官员都是这样。这个年轻官员名叫加里·诺博。

联邦调查局自然也来了,派出的代表是莱姆和塞利托经常与之合作的特别探员弗莱德·戴尔瑞。联邦调查局的创立者J.埃德加·胡佛假若见到这位非洲裔美国探员,定会感到惊慌吧。一部分原因是弗莱德·戴尔瑞的根显然不在新英格兰地区;胡佛的惊愕可能更多地缘于弗莱德身上缺乏“第九街风格”,第九街指的是联邦调查局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的总部所在地。戴尔瑞只有在自己的卧底任务需要他身着正装时,才会穿上白衬衫,打上领带;他也一视同仁,将这身行头看得和自己衣柜里的其他各类装束一模一样。今天,戴尔瑞一副本色打扮:深绿色的格子呢西服,粉色衬衫,一副飞扬跋扈的华尔街大公司首席执行官腔调,还系了一条橘色领带。换作莱姆,定会立刻把这领带扔进垃圾桶,并且只恨自己动作太慢。

站在戴尔瑞身旁的,是他最近才被任命的上司——负责联邦调查局纽约分局的主管探员塔克·麦克丹尼尔,他的仕途起始于华盛顿,之后在中东和南亚履职。这位主管探员身材结实,有着一头稠密的黑发,以及黑黝黝的皮肤,还有一对明亮的湛蓝眼睛,在你打招呼时,他会一直紧盯着你看,仿佛他知道你正在撒谎。

对于一名执法机构的探员来讲,这种表情是很有帮助的,莱姆在适当的时机也会用用这招。

纽约警局派出的代表是胖子隆恩·塞利托,他身着灰色西服,还不同寻常地穿了一件粉蓝色的衬衫。领带是这个男人全身上下唯一一件平平整整的衣物了,领带上的污点也并非溅洒上去的咖啡,而是设计的图案。大概是塞利托的同居女友瑞秋或塞利托的儿子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这位重案组的警探身后跟着萨克斯和罗恩·普拉斯基,普拉斯基是巡警队一名金发碧眼、似乎永远都不会老的警官,公开场合他归塞利托管,但私下里,他多数时间是和莱姆、萨克斯一道工作,负责犯罪现场调查。普拉斯基身着标准的纽约警局深蓝色制服,颈部的V字领里可以窥见T恤衫的踪影。

当然,两名联邦探员塔克·麦克丹尼尔和加里·诺博都听闻过莱姆,但他俩谁也没亲眼见过他,所以两人见到这位重度瘫痪的刑事鉴识顾问,坐着轮椅灵巧地在实验室里忙活时,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惊讶、同情和不适的情绪。然而,新奇和局促感不久便淡去,因为除了最想讨好林肯·莱姆的访客,其他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反应。很快,麦克丹尼尔和诺博就被房间里更加奇异的地方给震住了:在这间贴有壁板、天花线和墙壁之间嵌有王冠式装饰条的客厅里,竟然密密麻麻地摆放了许多鉴识设备,就连一个中等城市的犯罪现场鉴识单位也许都会看得眼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