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第15/15页)

史帝文生站在市政府大楼远端靠近警察局后门的地方,门上一个罩着灯罩的警灯发出青色的灯光。那个和他交谈的人与他之间约有几英尺的距离,在蓝色阴影的遮蔽下看不太清楚他的长相。

我穿过停车场,朝他们走去。他们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因为他们正专注地严肃交谈。况且,我大部份的时候都被重重的车辆挡住,穿梭在道路局的公务车、巡逻车、自来水局的卡车和私人轿车之间,而且我尽量和那三根高耸的路灯保持距离。

正当我要迈入开放的区域时,史帝文生的访客刚巧往局长身边凑近,我吓得停下脚步,我看见他光秃秃的头和冷酷的脸孔,身着红格子法兰绒衬衫、蓝色牛仔裤、工作鞋。

在这个距离,我看不见他的珍珠耳环。

我夹在两部大型车中间,我连忙倒退数步让自己完全被车身挡住,其中~辆车的引擎还是热的,它的引擎冷却时发出林林和滴答滴答的响声。

虽然我可以听见他们两个人交谈的声音,但是我听不清楚他们

谈话的内容。阵阵海风浪漫地与树梢轻声细语,对人为的建筑物破口大骂,这无尽的呢喃和嘶吼在我和他们之间形成一道隔音墙。

我赫然发现在我右侧这辆引擎发热的汽车,正是光头先生早先从仁爱医院开走的那辆白色福特厢型车,里面载着父亲的遗体。

我怀疑汽车的钥匙是否还插在钥匙孔上,我把脸贴近驾驶座旁的玻璃窗,但是看不清楚车内的状况。若是我把车偷走,我就能掌握他们的犯案的一项重要证据,至少可能会有那名流浪汉遗留下来的血迹。

可是我不知道如何发动引擎。真该死,我根本不会开车。

就算我忽然发现自己具备操作汽车的天才,好比莫扎特具备作曲的天分那样,我也不可能顺着滨海公路往南开二十英里或往北开三十英里到另一所警察局报案。我不能面对迎面而来的车灯强光。

不能没有我宝贵的太阳眼镜,那副摔破的眼镜现在正躺在东边的深山里。

除此之外,如果我打开车门,车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那么一来,他们两个人就会立刻发现我的存在。然后他们一定会追过来,杀我灭口。

这时警察局的后门突然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曼纽。

路易斯。史帝文生和他的同党立刻中断他们机密的谈话。从这个距离,我无法断定曼纽是否认识光头先生,不过他显然只对局长报告。

我无法相信曼纽——萝莎琳娜的乖儿子,卡蜜莉塔哀伤的遗失,托比深爱的父亲——竟然会参与这桩盗尸谋杀的交易。在我们生命当中,有许多人我们永远无法了解,无法真正的了解,不论我们自认对他们的了解有多深。大部份的人就像是混饨的池塘一样,当中充满层层漂浮的粒子,随着汹涌的暗潮在最深处翻搅。但是我愿意用生命做赌注,我相信曼纽清澈如水的心绝不可能包藏祸心。

然而,我不愿拿他的生命做赌注。此刻我若是要求他和我一起临检这辆白色厢型车的后车厢,并请他立即没收这部车辆以进行彻底的法医勘验,我很司能等于替我们两个宣判死刑。事实上,我敢百分之百确定一定会这样。

这时,文帝文生突然撇开曼纽并开始巡视停车场。我知道曼纽一定把我打电话来的事告诉了他们。

我即刻蹲下身,让自己更隐密地藏在厢型车和自来水局公务车之间的阴影当中。

我试着记下厢型车后方的车牌号码,我通常只担心灯光大亮,此刻我却为灯光太暗而苦恼。

我手忙脚乱地试着用指尖摸出七位数的车牌号码。我无法用读点字的方法迅速将车号记下,至少无法在被人发现之前读完。我知道光头先生,要不然就是史帝文生正朝厢型车的方向走来,而且愈来愈逼近。那个光头佬,冷面屠夫,换尸主凶,挖人眼睛的恶棍。

我尽量压低身子,顺着来时路,从成排的卡车和汽车当中撤退,退到巷口之后立即火速向前,用一排排的垃圾桶当作掩护,就这样从一个垃圾桶后面爬过下一个垃圾桶,直到来到另一条巷口,脱离了市府大楼的视线之外,我这才完全挺起身,全速逃跑,像一只敏捷的猫,像一只夜空中滑翔的猫头鹰,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日出之前找到安全的避难所,还是会在澳热的旭日下继续游走直到全身被烤成焦黑的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