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演讲旅行(第7/8页)



  “住了一年左右,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们在芝加哥大学附近有一套带家具的公寓,我在海德帕克高中读书,恨透了那里的老师和那个像监狱一样的地方。我猜别的姑娘们认为我是一个神秘的家伙。”

  “你是吗?”

  “当然!在年鉴里,她们称我为‘穿棕色服装独自行走的女孩’。”

  “她们为什么这样称呼你?”

  “我猜是因为我常穿棕色衣服,而且——”

  “独自行走。我明白了。”我端着咖啡杯,走到吧台前,又倒了一杯咖啡。看起来,艾米莉有一杯热巧克力就够了。

  我在她的对面坐下来,问:“为什么要飞行?如果你不是一个有钱的女孩,你为什么要选择这项运动?这可不是工人阶级的消遣。”

  她假装被那四个字震住了,说:“你父亲的确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不是?上帝,我不知道,一直有人这样问我,但是我从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我是怎样飞行的呢?我过着节俭节制的生活,周末在飞机场做任何他们分派给我的工作。我为什么要飞行呢?我一直非常喜爱飞行表演……也许是在多伦多形成了这种癖好。”

  “多伦多?别告诉我你也是加拿大土著的女儿。”

  “不是。穆里尔在那里上大学,我对自己的学业失去了兴趣,于是我到多伦多去看望她。我在那里见到了许多受伤的士兵——你知道,那是在战争时期——冲动之下,我在战地医院找到一份做护士助手的工作。”

  “听起来有些好笑。”

  她的眼睛睁大了,“这是一种教育。我只干了几个月,那些可怜的男人,身上留下了毒气的灼痕与榴霰弹的伤疤……我同许多伤兵交上了朋友,他们很多人来自英国与法国的空军部队。一天下午,皇家飞行大队的一个上尉邀请穆里尔和我去飞机场,他驾驶着他那架红色小飞机为我们做了特技飞行。”她深吸了一口气,眼睛抬起来,似乎正在回忆,“当那架飞机从我身边呼啸着飞过时,它对我说了些什么。”

  “那么说,这就是开端了,你和你所喜爱的红色小飞机。”

  “也许。但是等等,我还记得一次特别的飞行表演,在圣诞节那一天,是在……嗯,一九二○年?”

  “我不知道。”我说,“我没参加。”

  “我想是在一九二○年,在长滩。其中有竞赛,有特技表演,我简直被迷住了。然后,三天以后,在洛杉矾的罗杰·菲尔德……只有在那些日子里,那地方看起来才更像洛杉矶的乡村……我作为乘客,同弗兰克·豪克斯一起飞上了天,他由于创下了飞行速度方面的记录而全国闻名……他载了我两次,在距离好莱坞三百英尺的山上。我变得不可救药了,我知道自己必须飞行。”

  “爱好产生在第一次上天的时候?”

  她向着我露齿一笑,“说得对,上帝,内森……你介意我叫你‘内森’吗?这听起来比‘内特’优雅得多。”

  “我想它听起来比较‘温和’吧?当然,叫我内森好了。”

  她向前探了一下身,双手围拢住巧克力杯,似乎紧握着一件珍贵的东西,那双灰蓝色的眼睛显得生机勃勃——你望着它们,就像望着一堆火。“没有任何东西能像飞行那样带给我生理与心理上的极度快感,对我来说,那是完美的体验,终极的幸福……它把身体与头脑融为一体……你翱翔在地球之上,只对你自己负责。”

  “在打扑克时,我也有这种体验。”

  她再一次大笑起来,“这正是我喜欢你的原因,你从不过分看重任何事情……然而我感觉到,在内心深处,你是一个非常严肃的男人。”

  “有深度的是下水道。”

  当她注视着我时,她的表情一览无余,“这让你烦恼了?”

  “什么?”

  “看到有人如此……沉缅于某件事?如此执著?有没有你喜欢做的事?”

  我喝了一口咖啡,耸耸肩,“大部分时间里,我喜欢我的工作。”

  “但你热爱它吗?”

  “我热爱为我自己所做的工作,不必理睬任何人,除了帐单。”

  她的嘴角边露出了打趣的神情,“那么说……你也喜欢单飞,是不是?”

  “我想是的,而且……”

  “什么?”

  “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