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8/9页)

‘好吧。你要我干什么?’

‘上那儿去看看他。’路喀斯说。

‘上哪儿去?去看谁?’他说。但他完全明白了。在他看来他似乎一直知道那将是怎么一回事;他有点宽慰地想#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即使他的嗓门不由自主地带着愤懑与不信在尖声说:‘我?我?’仿佛有一样事情你多年来一直害怕恐惧躲避的事情结果这事情就成了你的整个生活,尽管你想尽办法那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而这事情有的只是痛苦,它所做的只是带来疼痛于是一切都过去了,都结束了,都不成问题了。

‘我会付你钱的。’路喀斯说。

他并没有在听,甚至没听见他自己的带着惊讶的怀疑的愤怒的嗓音:‘我上那儿去把那座坟挖开?’他甚至不再想#原来这就是我为那盘肉和青菜要付出的代价##。因为他已经早就超越了这一点当那样东西——不管那是什么东西——使他五分钟以前停留在这里回顾他跟这个年老的黑人杀人犯之间巨大的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看见,听见路喀斯对他说话不是因为他就是他,小查尔斯·莫里逊,也不是因为他吃了那盘菜在他家烤过火取过暖,而是因为在所有的白人中唯有他是路喀斯从现在到他被用绳子绑着拉出牢房拉下楼梯之前可能有机会说上话的人唯有他可能会听见对方眼睛里没有声音没有希望的迫切恳求。他说:

‘到这儿来。’路喀斯照他的话做,走过来,像站在栅栏里面的孩子那样扶住两根铁栅他并不记得自己这么做了但他低下头看见自己的双手也抓着两根铁栅,两双手,一双黑的一双白的,紧紧抓着铁栅,他们的脸彼此相望。‘好吧,’他说,‘为什么?’

‘去看他一眼,’路喀斯说,‘要是你回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现在就签字说我欠你钱随便你说该是多少钱。’

可他还是没有在听:他知道那一切:只是对自己说:‘我在黑夜里走十七英里到那儿去——’

‘九英里,’路喀斯说,‘高里那一家把死人埋在卡里多尼亚教堂的坟地里。你一过九里溪桥就往右朝山里去。你开你舅舅的汽车只要半个小时就能到那里。’

‘——我去冒高里家的人逮住我挖那座坟的风险。我得知道为什么。我根本不知道我要去找什么。为什么?’

‘我的手枪是点四一口径的柯尔特左轮手枪。’路喀斯说。应该是这么回事;他还没有确切知道的唯一的事情是枪的口径——那个精心保养可以使用的效果不错而又跟那金牙签似的古老特别独一无二的武器,也许(毫无疑问)是半个世纪以前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的骄傲。

‘好吧,’他说,‘那又怎么样?’

‘他不是给点四一口径柯尔特左轮手枪打死的。’

‘那他是给什么打死的?’

可路喀斯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铁门的那一边,两手轻轻地一动不动地扶着两根铁栅,除了轻微的呼吸外没有任何动静。他也不指望路喀斯回答他知道路喀斯永远不会回答,不会对任何白人再说什么,再进一步说些什么,他还知道这是为什么,正如他知道路喀斯为什么等待着告诉他,一个小孩,有关手枪的事情可不告诉舅舅也不告诉县治安官尽管县治安官才是挖开坟检查死者的人;他有点吃惊因为路喀斯差一点就讲给舅舅听了,他又一次认识到,体会到舅舅身上有一种气质能使人告诉他他们不打算讲给任何人听的东西,甚至能引诱黑人告诉他他们生来就知道绝对不能告诉白人的事情;想起了老艾富拉姆和五年前那个夏天跟他母亲的戒指有关的那件事——那戒指不值钱,是个人造宝石;实际上有两个戒指,完全一模一样,是母亲和她在弗吉尼亚多花蔷薇学院里的同屋省下零用钱买的而且像年轻姑娘那样互相交换答应要戴到死为止,那同屋长大了住在加利福尼亚有了女儿现在也在多花蔷薇学院上学她跟他母亲已经多年没见过面很可能永远不会再见面可母亲还是保留着那只戒指;终于有一天戒指不见了;他记得他常常在半夜三更醒过来看见楼下亮着灯他就知道她还在找戒指;整个这段时间里老艾富拉姆一直坐在巴拉丽前门门廊里家制的摇椅上直到有一天艾富拉姆对他说要是他给他半块钱他能找到那个戒指他就给了艾富拉姆半块钱当天下午他去参加童子军野营走了一个星期他回到家发现母亲在厨房里她把报纸铺在桌子上把她和巴拉丽存放玉米粉的石头坛子里的东西都倒在报纸上她跟巴拉丽用叉子仔细地在玉米面中梳理寻找于是在这个星期里他第一次想起了那只戒指便转身去巴拉丽家果然艾富拉姆坐在门廊的摇椅里艾富拉姆说:‘戒指在你爸爸农场的猪槽底下。’艾富拉姆当时不需要告诉他他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已经想起来了:一定是唐斯太太:一个白人老太太,单身一人住在镇边黑人居住区里一个鞋盒似的臭得像狐狸窝的又小又脏的屋子里,整个白天而且毫无疑问还有多半个晚上黑人们川流不息地在这小屋里出出进进;她(这不是从巴拉丽那里听说的她似乎永远什么都不知道至少当时总没有时间说话而是艾勒克·山德告诉他的)不光会算命施魔法治病还会找东西;那半块钱一定是给了她了他立即相信并且确认不言而喻那戒指已经找到了,他马上也永远不再考虑这一点而是对由这件事引起的推理发生了兴趣,对艾富拉姆说:‘你知道戒指在哪里足足有一个星期了,可你居然一直都不告诉她们?’艾富拉姆看了他一阵子,一面不断地安闲地前后摇着椅子每摇晃一下就抽一口只有冰凉的烟灰的烟袋跟得了气喘病的小汽缸似的发出呼哧呼哧的声响;‘我可以告诉你妈。不过她得有人帮忙。所以我等你回来。年轻孩子和女人,他们的脑袋不是装得满满的。他们听得进别人的话。可像你爸和你舅那样的中年男人,他们不会听的。他们没有时间。他们忙着找事实。说实话,你也许应该记住这一点,也许有朝一日你会用得上。要是万一你有件事想找个不是一般的普通人来做,千万别在男人身上浪费时间;找女人和小孩子去做。’他记得父亲并不是怒火万丈只是气得不行,他那几乎是狂乱的批驳,他把整个这件事归结成道德原则受到攻击被迫进入战斗的论证,甚至连本来跟他一样往往正是因为事情的不合理性才毫不犹疑地相信其他成年人怀疑的事情的舅舅现在也不相信了,只有母亲平静而倔强地准备去她一年多来没有去过的农场连父亲也在她丢戒指以前好几个月去过那里以后就再也没去过连舅舅都拒绝开车于是父亲只好从汽车修配厂雇了个人他跟母亲去了农场在工头的帮助下在喂猪的食槽下找到了那只戒指。不过,这一次不是什么两个年轻姑娘在二十年前交换的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小戒指而是一个人将被可耻的暴力所杀死他的死不是因为他是个杀人犯而是因为他的肤色是黑的。不过路喀斯要告诉他的就是这么一点他知道这就是所有的内容;他气呼呼地愤怒地想:#相信?相信什么?##因为路喀斯并没有要求他相信什么;他甚至并没有求他帮忙,没有做最后挣扎苦苦哀求他发点善心表示怜悯而是答应付他钱只是要价别太高,请他独自一人在黑夜里走十七英里(不,九英里:他记得他至少听到这句话的)在黑夜里冒着被人抓获他在亵渎死者坟墓的危险而死者的家人已经箭在弦上一心要发泄那绝对的疯狂而血腥的愤懑,可是居然连为什么都不告诉他。他又试了一下,他知道路喀斯不仅知道他会这么做的而且知道他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答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