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第23/30页)

丁海琳不假思索道:“散步,做些运动。”

盛大雷朝着丁海琳挤挤眼,道:“我会喝点儿酒。”

“你的意思是咱们到酒吧喝酒去?”丁海琳把二人的方法合二为一。

“Bingo!”盛大雷打了个响指。

“那车子呢?”丁海琳说的这队里的车子虽然没挂警牌,但毕竟是公务用车。

“队里不是还有一把备用钥匙吗?”盛大雷顽皮地举起自己的手机,示意道,“给队里的内勤打个电话,找协警帮忙开回去呗。”

他边说着边把手里的资料折叠,塞进外套的口袋里。

18

盛大雷和丁海琳走进朝九晚五酒吧时,旁人都以为二人是情侣。郎帅女貌,女郎还怀抱一束白玫瑰,这束白玫瑰在清北不多见,无论是因为人,还是因为花,都没少招旁人注目。

“一路上也不肯说是谁送的,送花人不会埋怨我今晚占用你的时间吧?”盛大雷打趣道,眼睛下意识地向台上看了看,上次那个乐队没有来。

丁海琳小心翼翼地把花斜放在旁边的空椅子上,大方地笑道:“如果他人在清北,我当然不会陪你来这里!”

“你当初就是为了这人来的清北?”盛大雷猜测送花人的身份。

“不是!你不要胡乱猜测好吗?”丁海琳这句话旁人听来倒好像是娇嗔。

“好好好!听你的,我不八卦了!”盛大雷摇摇头。

“酒来了,你要开始头脑风暴啦?”丁海琳笑问盛大雷。

盛大雷觉得今晚丁海琳笑得特别多,两人你来我往地喝了几杯啤酒,案子的事情倒是没谈多少,聊得净是彼此在警校和军校时的趣闻旧事。

不知不觉,夜已深,酒吧里的人不但没变少,反而越来越多。刚才还算安静的音乐也渐入高潮,节奏感越来越强,客人们逐渐拥向吧台旁的舞池。

丁海琳去洗手间时,盛大雷发现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屏幕亮了起来,振动不停,显现出一个人的名字——鲁大民。盛大雷看看手表,已近11点,这个时候,鲁大民给丁海琳打电话,难道是有什么线索吗?盛大雷正在纳闷儿,丁海琳已回到座位前,手机已停止振铃了。

“那个鲁大民刚才打你手机来着。”盛大雷提醒道。

“是吗?”丁海琳惊喜地拿起手机,边回拨边向酒吧门口走去。

盛大雷扭头看看舞池里尽情摇摆的男男女女,想起自己在北京第一次去工体酒吧的情景来,包括后来自己又跟当时心爱的女孩一起去的第二次……

“盛大雷,这是鲁大民!”丁海琳再回来时,身后跟来了一个英俊的青年。

“哦,你好!”盛大雷愕然,转瞬热情地握手,并招呼服务员再拿酒和杯子来。他之前听丁海琳简单地介绍过鲁大民,如今一见,果真一表人才。

“今天是张爱玲的忌日,来干一杯!”鲁大民提议道。

“张爱玲的忌日?”丁海琳惊讶道,脑海中想起了那捧白玫瑰。

“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地思考吗?如果是,那只能说明这不是爱情!”鲁大民声情并茂,认真地看着丁海琳说了一句,“张爱玲说的。”

“酒吧里听文学课,有意思!”盛大雷打趣道,他目测鲁大民个头至少有1.88米,虽然文质彬彬,但是身体并不孱弱,熨帖的白色POLO衫勾勒出结实的胸脯和鼓起的胳膊,一看平日里就注重运动健身。

盛大雷和鲁大民碰杯,两人同时发现彼此戴的腕表都是爱彼。虽然这个牌子在中国的知名度不像劳力士、欧米茄和江诗丹顿那么高,但是在注重生活品质的人群中的认可度很高。男人撞表不像女人撞包那么尴尬,反而生出一种惺惺相惜之感。

盛大雷不记得在哪本书里看到的,说名字里带“大”字的人格局都不会太小,起码心胸都不会太小。这句话在鲁大民身上也得到了印证,没有几分钟盛大雷就跟他热火朝天地聊到了一起,这就是盛大雷一直所谓的“磁场”,人与人之间的感觉。

鲁大民比盛大雷大七岁,未婚。盛大雷觉得鲁大民跟宗翰海很像,热情、博学。人就是这样,遇到投缘的人,会忍不住把此人与自己曾经熟悉、喜欢的亲友做比较,越比较越愿意去发现更多的相似点。鲁大民显然也很喜欢盛大雷,毫不避讳地说自己是临时起意来清北的。

丁海琳当然是感动的,刚从北京回清北的她心算了下时间,知道鲁大民该是如何毫不迟疑地下定决心来到清北的。她觉得自己对鲁大民的第一印象没有错:积极、直率,关键是有才。他的谈吐和潇洒是不多见的,丁海琳在他身上也发现了与她心底的那个人的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