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火葬场的碎肉(第7/8页)

五分钟不到,我们来到一家猪肉档口前,我朝老高使了个眼色。

老高心领神会,直接亮出怀里的证件道:“警察办案,找你问几个问题!”

档主是个老实人,以为自己犯事儿了,当即呜咽着说:“高队长,我没违法啊!”

我和老高差点被逗笑了,档主好歹也是个大男人,居然如此胆小怕事。

老高深吸一口气,连忙摆手说:“我只是咨询一下个人情况,你不要紧张,你的大名是什么?”

档主经老高这么一解释,顿时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没犯事儿,他便笑道:“我叫唐本义。”

老高继续往下盘问:“唐本义,你上个月15号在什么地方?干了啥事?”

唐本义仔细想了想,憨笑道:“上个月15号到30号,我都在老家的医院照顾我妈。”

我一直在旁边观察唐本义是否有撒谎的表现,不动声色地把怀里的昆虫瓶拉开一个小口,“有谁能证明这事?”

唐本义有点不高兴我怀疑他,便把医院医生的电话给了我和老高,让我们自己去求证。

后来,我们联系了唐妈的主治医生,确定唐本义没撒谎,构不成犯罪嫌疑。

我看着昆虫瓶内的虫子根本没半点反应,表示对方不是纤维携带者和凶手。

老高的脸色有点难看,讪笑着:“唐先生,感谢您的配合,菜市场还有卖猪肉的人吗?”

唐本义好像知道些什么东西,犹豫许久才说:“市场最里头,有个叫李光辉的猪肉佬。”

我们俩告别唐本义,朝市场最里面走去。根据我推论出来的结果,凶手犯罪日期是上个月15~30号之间。若这个叫李光辉的人无法证明自己,那极有可能是凶手。而且,我刚还偷偷用昆虫试了一下唐本义,发现昆虫并没反应。这样更能确定,对方确实没说谎。由于我和老高都穿着制服,一路上还算通畅。

良久之后,我俩看到一个青年壮汉,他拿着剔骨刀正在档口砍猪肉。

我们俩快步走了过去,青年壮汉仿佛发现了我们的存在,抄起手里的剔骨刀往后狂奔。

老高见状知道是做贼心虚,当即追了过去,大声吼道:“李光辉!你跑不掉了!”

我开始通知局里的同事赶来菜市场,耳旁时不时响起两声尖叫,眼前的人群慌张得四处躲起来。为了避免无辜的人受伤,我大声地提醒人们都回到档口躲起来。

随后,我小跑着跟在老高身后。只见老高抄起隔壁摊档用来擀面的竹棍,竹棍撑着地面,身子往前倾斜,双腿发力猛蹬,结果整个人高高跃起,一举越过一张大石台。我站在背后看到整个过程,顿时被惊呆了。

老高越过石台,发现李光辉逃到半米之外,他再次开始爆发,像头黑豹一样奔了过去。

老高的速度快到了极致,他边跑边把竹棍举起,像投标枪般飞射向李光辉。

李光辉被吓破了胆,右腿被竹棍打中,整个人跪倒在地,失去了行动能力。

老高走到李光辉面前,想把对方铐起来。岂料半跪在地的李光辉突然亮出剔骨刀,朝老高的喉咙刺去。

我见状顿时心慌不已,张嘴大声喊道:“老高!小心啊!”

老高仿佛早有准备,整个人高高跳起,凌空就是一记回旋踢,直接踢到李光辉的脸上。

剔骨刀被踢出去很远,李光辉也被踢晕了,我们将其顺利逮捕。在逮捕前,我用从肉块上最新衍生出来的虫子做了实验。实验结果证明,凶手确实是李光辉无疑。他身上携带着死者的碎尸微小寄生虫卵以及少许猪肉纤维,还有虫子留下的特殊气味。最重要的原因是虫卵并不会随着时间而消失,相反还能成为逮捕他的犯罪证据。

经过后面的审讯得知,李光辉是李明的儿子。两天前的晚上,李光辉告诉父亲说自己杀了一个人。如此一来,李明想替儿子顶罪的事就能说通了。时至今日,李光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死者的身份最终确定了,居然是南明市的知名女记者王晓雅。

李光辉是一个以卖猪肉为生的屠户。不久之前,王晓雅曝光他卖死猪肉和注水猪肉,导致他的生意一落千丈,还欠了一屁股外债,再也没人敢找他买肉。

他借自己会悔过不买注水猪肉为由,将王晓雅约出来为他做个忏悔采访。岂料这是一个圈套,在王晓雅中招之后,李光辉把人迷晕,丢在平常拉猪肉的后车厢内。回家之后,他趁着父亲李明在火葬场上夜班,开始疯狂碎尸报复。

李光辉杀人之后,很是慌乱不安。他想了个好主意,为了不被人怀疑,他用了一个大袋子装好碎尸块,并往里头添加了很多不同的肉类和一个神秘人送给他的小虫子。他猜测会有动物来吃光这袋子里的肉,便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毁尸灭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