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永别了,朋友(第21/39页)

“畜生!畜生!……”我每喝一口酒,都要小声咒骂一句。坐在旁边的年轻男人看着我,脸上露出明显的嫌恶感。

管他呢!怎么喝酒是我的自由,怎么喝醉也是我的自由。要是他敢口出不逊,我就打算这么回敬他。可是,旁边的男人并没理我,而是和同来的女人说起话来。

“离婚!卓郎我也不要了!……”

这么说也合情合理。我已经没有赡养妻子和孩子的义务了,如果她不愿意离婚,那我们就分居。我向妻子暗示过离婚的意思,估计这件事卓郎也知道了。

我和卓郎虽然户籍上是父子,但实际上,我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这种情况下,我还应该继续赡养他们母子吗?这件事情,我必须去咨询一下律师。

或者,我先对卓郎及其生父,进行血型检查,然后直接把结果,提交给法院?仔细想想,我连卓郎的血型都不知道,而且从来没想去特意了解过。因为迄今为止,卓郎既没生过大病,也没受过重伤,所以不需要输血。

但是,离婚是需要勇气的,还很麻烦。要不然,我干脆辞掉工作,浪迹天涯去算了!

嗯,可是我也没有这个勇气。在这种不景气的环境下,会有哪个公司,愿意雇用一个年近五十岁的老男人呢?况且,到了这把年纪,我也没信心,从事教书以外的职业了……

“啊,我该怎么办呢?”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像喝水一样,灌下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却完全没有醉意。我离席结账,在站前搭乘公车回家。除了家,也没有其他可去的地方了,这样的自己真可悲啊。

我不经意想起了高仓千春,如果她还活着,应该也快四十五岁左右了,不知她现在变成了什么模样:是成了一个肥胖的中年妇人?还是满脸皱纹、骨瘦如柴呢?……现在即使见到她,想必也只是徒增幻灭,再也找不回过去的心动了。

我妻子就是一个例子,新婚时那个娇嫩的小姑娘,逐渐变成现在这个不知廉耻的庸俗妇人。

所以,即使和高仓千春重逢,也只是一场如同跑气的啤酒一样,十分无聊的会面吧。

哎,如果回到二十年前,事情会变得怎样呢?我思意付出一切,只求能乘坐时间机器回到从前,与高仓千春开始新的生活。

我抓着车上的吊环,看着窗外昏暗的景色,心情越发低落,下车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酒劲上来了,我迈着蹒跚的步子,向家走去。我感到一阵恶心,看到自家门柱的时候,心中更觉憋闷。

终于来到大门前,正要开门时,脚下踩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把我绊了个狗啃泥。

膝盖重重地撞到地面,两手扑进了庭院的树篱中。

“混蛋!……”我没好气地爬起来,查看绊倒我的那个东西。

“啊,是人!……竟然是个人类耶!……”

―个人倒在那里,我爬到那人身边。那是一个身穿白色夹克的年轻男子。

“喂,混蛋,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把手伸到男人的脖子下面,慢慢地抬起他的头,在路灯淡淡的光晕下,我看到一张染满鲜血的脸。

“喂,你醒一醒啊!……”

为了看得更清楚,我又把他的头抬高了一点儿,顿时,我大惊失色,醉意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抱着的是我的儿子。

“卓……卓郎,你怎么了!……喂,振作一点啊!……”

卓郎气息微弱,我极度慌乱,仅存的理智,让我大声呼喊妻子。我搂着卓郎的后背,喊着妻子的名宇。

屋里没有反应,于是我又大喊:“混蛋,卓郎出事了!快叫救护车!……”

玄关的灯亮了,大门“哗啦”一下被打开了,面色大变的妻子,光着脚飞奔出来。

“卓郎,你怎么了?”

妻子看到满脸是血的儿子,立刻用手捂住脸,放声尖叫起来。

“贱人,你干什么呢!……快叫救护车呀!……”

妻子已经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得放下鲜血淋漓、动弹不得的卓郎,冲进家里拨打了119,不到十分钟,就听到了救护车的声音,听到骚动的左邻右舍,也纷纷赶来打听情况。

急救队员飞快地,用担架把卓郎抬上车,我和妻子也跟着,一同前往医院。看着失魂落魄的妻子,和昏迷不醒的儿子,我简直快担心死了。

虽然我曾经想过离开妻儿,但当我看到没有血缘的儿子身受重伤、奄奄一息的样子,这才深深感受到,自己对儿子那近乎疯狂的爱。我爱卓郎,这种爱早已经超越了养父对养子的感情,那是亲生父亲对亲生儿子的爱。这种感情在胸中激荡,难以自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