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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底复归清澈。有什么东西在水里动,但不是木板。它缓缓上升,漫不经心得无以复加——一个形状扭曲的长条形黑色物什,一边升起,一边懒懒地在水中翻卷。破水面而出时,那东西随意轻松,不慌不忙。我看到毛衣,湿透了,黑的;皮外套,比墨水还黑;宽松的长裤。我看到鞋子和两只鞋子间鼓起的什么恶心东西,还有裤腿的翻边。我看到一头暗金色的鬈发,故意似的在水里草草挺直半刻,旋即又绕成一团。

那东西又翻滚了一下,登时露出一条胳膊,恰好高出水面分毫。胳膊尽处是一只肿胀的手掌,也不知是长在哪头怪物身上。接着脸出现了。鼓胀的一团灰白色烂肉,没有面目,没有眼睛,没有嘴巴。一块灰色面疙瘩,一头披人发的恶煞。

一根颇有分量的绿宝石项链戴在原本是脖子的地方。未经打磨的大块绿宝石一半嵌在肉里,由某种亮闪闪的东西连接在一起。

比尔·切斯紧握扶栏,指节颗颗膨出,绷得一点没了褶皱。

“缪丽尔!”他的嗓子沙哑了,“乖乖,老天爷啊,那是缪丽尔!”

他的声音仿佛很遥远,仿佛是翻过了山,穿越了寂静的茂密树林才传到我的耳畔。


[1]位于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聚居了很多作家、艺术家,以其豪放不羁的波希米亚气氛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