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万艳书 下册》(11)(第7/7页)

而这,就是九千岁的义女,安国公的未婚妻,整条槐花胡同里几百个姿色与头脑都超群绝伦的女人里最成功的那一位。

她又注视着白凤默默地重新把衣裳穿起,但雨棠知道,自此后,哪怕白凤通身都裹上了锦衣重裘,她也能一眼就看见她的伤。

伤痕蜿蜒着爬过后背,像一条钻进了皮肤的蜈蚣。那蜈蚣一头扎入了腾腾的热水,隐去在白烟之中。

白凤将头倚靠着浴盆的枕木,闭起眼睛说:“拿杯酒给我。”

过一会儿,一只瓷杯就被塞进她手里。她抿了一口,睁开眼,“怎么是烫过的?”

“虽是夏天,可泡着热水澡喝冷酒,里外一激,肠胃受不了。”

白凤瞥过眼,就望见了憨奴关切满溢的小脸。

她从鼻孔里笑一声,“再给我点一袋烟。”

憨奴马上折出去,不多久又挑帘进来,她在浴盆边半跪下,一手托着烟袋,一手把烟嘴直送来白凤口边。

白凤深吸了一口,跟着又呷了一口酒。酒水热辣辣地涌入腹中,令她不由自主地笑起来。她把憨奴又一次递来的烟嘴一手拨开,却把湿淋淋的手指摁去丫鬟的额心,沿着鼻梁、鼻尖、嘴唇滑下去,停在那平平无奇的小小下巴尖上。

“憨奴,”白凤微笑着叫了她一声,“你真好。瞧瞧我,‘给我这个’,‘给我那个’,把你使唤得团团转。要什么,你就给我什么。你呀,就像我的另一只手。”

憨奴也笑起来,“姑娘,是不是信了佛以后,你的酒量就变小了?这已醉了不成?”

“憨奴,”白凤又一次唤着她丫鬟的名字,不知是热水还是烈酒令她的眼圈晕湿而发红,“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手,却一次也没问过你,我叫你做的那些事——拿酒、拿烟、杀人——你自个儿愿不愿意。”

憨奴捧着烟袋愣在那儿,过了好一会儿才磕磕巴巴道:“姑娘,你要折死我了。主仆本是一体,你叫我做什么,都是应当应分。”

“傻子。我叫你做的事,会让你下地狱的,你不怕吗?”

“如果真的有地狱,那些在咱们院子里出入来往的大老爷们也准排在我这个小丫头前面,我不怕,”大概是手臂举得酸了,憨奴便把那支沉沉的鎏金嵌宝烟袋搁去了自己的膝头,一笑道,“我只怕——姑娘,你记不记得那一年,就在胡同口,柳老爷子派人把一个欠了赌债还不起的落魄公子哥儿活活剁了手?我到现在还能想起那只断手孤零零躺在血泊里的样子,可怕极了。一只手最怕的,就是离开它的主人,那真成了什么用都没有的死物。姑娘,我就是你的手,你去哪儿我都跟着你,不管你叫我做什么,杀人还是抄经,我都听你的。”

白凤盯着憨奴看了好一刻,“嗤”一声笑出来,“你这小傻子!”

她往口中灌了一口酒,就把酒杯直抵到憨奴口边,“喝,你喝嘛。”硬是逼着憨奴也喝了一口。

她们你一口,我一口,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不多时两个人就全迷迷糊糊的,烟筒也滚在地下熄灭了,只剩下一片水汽氤氲。

白凤晃动着酒杯,双目亮闪闪地盯着憨奴道:“以后呀,我再也不会把你当成一只手了,你是我的小妹妹。”

憨奴挨过白凤不少打,但从没有一个巴掌好像这句话一样火辣辣的,打得她立即就双泪直下,“姑娘……”

白凤的眼中也掉落了一滴——然后是无数滴的泪,转瞬间混入她满脸满身透明晶莹的水珠之中。“憨奴,我好想珍珍妹妹,我真的好想她……”

憨奴见女主人猛地把整张脸都栽入了浴盆的水中,只留下伤痕凹凸的后背一起一伏。

等待在水面之上的,就只有漫漫的灯暗宵长。

半醉的白凤拉着憨奴陪她睡在了一张床上,天曙入梦时,白凤醒来,环望四面,依然是钩悬翠帐,屏掩华灯,梦中的眼泪却已流了她满满一耳朵。

她坐起身,拿两手抹干泪水,憨奴迷怔着喃喃道:“姑娘?”

白凤俯过身拍拍她,“睡吧。”

她甚至在小丫鬟的发间轻轻印了一吻,而后赤足下了床,先点了一袋烟。但她只抽了一口,就把纸煤扔进了唾盂里。白凤走到窗边,点起灯,开始抄经。

摇摇欲坠的灯火中,她端详着柳丝一般的细笔小字从自己的笔尖工整地流淌而出,连她自己都不禁佩服起自己来。不管学什么,她都能学得又快又好——

只除了一样。

不管多么努力,她也学不会如何去原谅曾经的自己,那个又可怜又可怖、承受了无数的罪恶却也犯下了滔天罪恶的自己。

鸽灰色的天空一点点亮起,蜡炬成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