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资本家的走狗(第2/3页)

李谕说:“上海的房地产早在几十年前就被那几个犹太商人搞毁了,他们一直在躺着赚钱。你没有发现吗,上海的房子大多数只租不卖。”

鲁迅说:“你这么一说,好像真是这么回事。”

李谕说:“当年沙逊、哈同等人垄断了大量地皮,但是不出钱开发,而是租给买办,租期30年。买办可以建楼,但是30年后,洋行就会收回地皮,连同上面的建筑。不仅白嫖了大楼,还能让自己隐居幕后。”

鲁迅使劲吸了口烟:“这些人赚起钱来是真的狠啊!”

“你看好哪里的住处了?”李谕问。

“虹口景云里吧,不少文艺界人士住在那儿。”鲁迅说。

“那里不属于租界。”李谕说。

“所以多少便宜一点,”鲁迅说,“但就算这样,也要先交一笔55元的顶费。”

“顶费就是因为上海奇特的房地产市场导致,55元还好,要是租界里,估计最起码几百大洋。”李谕说。

民国时期,上海大部分的房屋由于地皮控制在少数几个大地产商手里,都无法买卖。房屋只能长期租赁,这笔长期租赁的费用就叫顶费。

支付顶费后,房客就获得合同规定年限内的房屋使用权,也可以把房子转租出去,自己做二房东。或者直接把房子转租给别人,问他们收取顶费,这样房屋的支配权就再次转移到了支付顶费的人手中。

鲁迅说:“听说大陆银行要在虹口开发一片新房子,疏才兄的盐业银行没有这种想法吗?”

李谕说:“我对房地产没兴趣,不过前几天张伯驹从北京专门过来,给我看了一份图纸,要联合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大陆银行,以四行的名义在苏州河畔建造一座仓库。我让他们继续修改修改,增加一下整体刚度。”

“仓库是重地,增加刚度确实可以防止偷盗。”鲁迅说。

“防的可是大盗!”李谕说。

鲁迅又说:“还有,听舍弟以及茅盾等人说,虹口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不如租界,先生有没有办法?”

李谕说:“这是个好问题,我回到实业协会后,就研究解决。”

鲁迅高兴道:“先生出面就妥了。我见虹口里用华电的房屋,灯泡亮度没比蜡烛强几分,自来水也时有时无。”

虹口那一带不少地方是租界越界修路后圈进去的,其实还属于华界。

租界内的自来水和电力供应由工部局提供,华界内由闸北水电公司提供。工部局的水和电质量较好,价格也比较低廉,所以以前虹口很多住户都会安装租界的水管和电线。

只不过久而久之,工部局认为既然用我们的水电,就应该收取管理费。

上海的地方政府肯定不同意,因为收了管理费就真成租界了,所以坚决不同意,此后华界的水电全都改归闸北水电公司提供。

鲁迅来的时候正赶上这场改造。

李谕说:“要是你觉得景云里的水电不太好,可以去住英国人建造的拉摩斯公寓。”

鲁迅立马摇头说:“拉摩斯公寓太贵,顶费要500元,每个月房租也高达50元。”

李谕说:“如果还没有定下来住处,可以暂时住在我这儿,房间空着很多,还有不少宋版藏书。”

鲁迅拱手感谢道:“麻烦先生了!”

李谕笑道:“不必客气。”

月租50元的房子在上海就不错了。

当然了,徐志摩和陆小曼租的房子更好,一个月房租150元,毕竟位置好不少,离着李谕的大同大学不远,属于租界里的静安区块。

鲁迅和徐志摩都属于高收入人群,每个月能赚好几百大洋。

而其他很多刚来上海的沪漂,大多只能住“亭子间”之类的简陋小隔间,因此还诞生了“亭子间文学”。

——以前有人把鲁迅也划归亭子间文学里,可能是因为鲁迅写了本《且介亭杂文》,取自租界两个字的一半。

但迅哥在上海住得其实比他们好太多了……

迅哥此后十年一直住在上海,算起来换过四处住所,但都是租赁的。这四处房子离着很近,方圆不超过一平方公里。

前两处房子在景云里,之后还是搬入了第三处房子拉摩斯公寓。

据迅哥自己的日记回忆,他对上海的住处不是那么满意,经常抱怨上海的冬天太冷,没有火炉;夏天则有很多蚊子,不能做事,这些方面没法和北京相比。

迅哥的儿子周海婴出生后,冬天经常被冻感冒,没办法,只能在1933年,搬入了最后一处房子大陆新村,这里紧挨内山书店。

大陆新村的房租更贵,一个月63元,但可以使用煤气炉,冬天暖和一些。

鲁迅在豫园暂时住了下来,然后再慢慢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