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染血的金子(第3/3页)

恰逢清国在战场连连战败,列强看透了清国的外强中干,于是在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英、法等国同中国签订《北京条约》,其中第五款便是允许“民人出洋承工”。

1866年,又签订《续定招工章程条约》,允许英法殖民者在中国任意招募劳工。

当然,这种看似合法的招工,实际仍是苦力贸易。

招工馆往往雇有大批打手,收买拐子、人贩,到乡下掳掠苦力,送到厦门、汕头等地集中收容苦力的“巴拉坑”,待船运出。

他们会在华工胸前烙上运往目的地的标记,看待他们基本等同刻上耻辱烙印的奴隶一般,待遇可想而知。

据估计,1852年至1858年,单单汕头就运出苦力4万人,其中竟有8000人在未开船前即被虐待致死,大多弃尸海滩。

李谕叹了口气,他很快也明白过来为什么尽管广东、福建两省素有移民传统,如今前往南非的劳工却主要来自华北,尤其是河北、山东和河南地区。

义和团运动后期被清廷始乱终弃,联合洋人将其绞杀。许多参加起义的农民四处逃亡,为躲避朝廷的追捕,不得不出国当劳工。

加上八国联军的侵华,让整个北方地区乱成一锅粥。

人祸的同时华北地区再遇天灾,水灾、旱灾、虫灾接踵而至,大雷冰雹、地震土崩,灾难不断,进而引发更可怕的持续饥荒。

在此天灾人祸之时,与其在乡间“易子而食”,不如干脆出洋讨个生路。带着这种想法,6万余名华工踏上了前往好望角的不归路。

这种情况哪怕圣人再世也很难想出好办法。

虽然李谕很清楚,白人佬口中的“两先令”根本不会完全兑付,基本会缩水成每日工钱只有一先令(算算差不多是不到200文钱)。

但是他们留在清廷的地方“父母官”手里,可能真不如出国当劳工,最起码能吃上饭,多少有点活的希望。

虽然华工在南非时一直遭受着非人待遇,每天工作长达12小时,而且经常连续几个月终日在水中劳动,更是因为肺结核、肝病,死亡时有发生。

但是,华工对南非的金矿依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牺牲。

约翰内斯堡的33家金矿公司从1902年的家家亏本,发展到1905年的家家盈利。

南非金矿的产值也蹿升到了世界首位。

甚至英国政府也承认:“华工在南非采矿业最困难的时期做出了贡献。”

可惜,没有一个悲惨华工能够拥有这些金子,这些染血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