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七章 林公主公堂问案
黛玉的身份在大夏是极其特殊的存在,她的身上不但有有着皇帝义女国朝公主的光环,更是身负皇差,乃朝廷正五品礼部义务教育司郎中。
所以,当贾十一禀报说城中出了事,黛玉请贾琮速速回城时,中军大帐中的郭玉闯与贾琮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顺义县应该没有哪个人,脑子被驴踢了,去惹这位姑奶奶吧!
“大侄子,要不要你老叔我派人跟你一起过去?”
郭玉闯身为一军主将,轻易不会入城。不过派九十九个人随同贾琮一起过去还是可以的,合情合理又合法。
但贾琮摇了摇头,婉拒了郭玉闯的好意。
“应当不是干架的事,林姐姐的公主府护军就有三百,三百铁骑,打一场小规模战斗都够了,就顺义县那点……”
京畿之县,城中那几个衙役跟城墙上站着的歪瓜裂枣,全部加起来都不够那三百护军塞牙缝的。
黛玉喊他过去绝对不是干架,十有八九是遇到要动脑子而且还特麻烦的事了。
郭玉闯可不会放过这个在皇帝老爷那露脸的机会,硬是点了九十九名猛将兄,一水的明光甲,持营州左屯卫的飞鹰旗,护送贾琮快速赶往城中。
……
贾琮的猜测没有错,黛玉遇到了麻烦不是单靠刀子就能解决的。
她在巡视顺义县官学的期间,遇到了一桩从来没有遇到过,甚至没有想到过的麻烦事。
顺义县官学中,有一女童,在读书期间,遭到了数名同学的欺凌。
事实上自从顺义推广义务教育,县中士农工商各个阶层的男女学童陆续走进官学学堂后,就逐渐出现了不少纷争。
如士绅阶层出身的学子,无论男女,或多或少都有瞧不起穷苦之家的孩子,或是商户出身的学子。
乡绅子弟欺辱他人已成常态,就连女子学堂都出现了这种情况。
其中以这位出身屠夫之家的小姑娘孙绮最为可怜,就因为她的成绩更好些。
孙绮不堪忍受长期被孤立欺凌,母家族又难以跟施暴者的家族抗衡,于月前悬梁自尽父。
幸好其母一直关注着心神快要失常的女儿,及时将其救下,这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但孙绮的心神似乎已然失常,别说继续读书了,就算是正常的生活都要依靠父母照看。
其父曾在数日前敲响了顺义县县衙门口的登闻鼓,但顺义县县令崔翔翻遍了整本《大夏律》,都没能找到可以判这些人罪名的条款。
《大夏律·斗讼律》规定:“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者,听告谋反、逆、叛、子孙不孝及同居之内为人侵犯者,余并不得告。”
“十五岁以下之人,流罪以下可通过赎刑替代。其次,十岁以下之人,有反罪、大逆、杀人应死之罪,可进行上请,即奏请皇帝裁决。犯盗窃和伤人罪,同样采用赎刑的办法,其余犯罪均不论处。最后,七岁以下之人,即使犯有死罪也不处刑,且若是受教唆犯罪,则只处罚教唆之人。”
也就是说,这几个年不过十岁的女学子,就算按伤人罪来判,都无法将其收押狱中,最多罚钱了事。
但乡绅之家会缺钱吗?屠夫的家里,又需要拿女儿来换钱吗?
孙屠夫能拦住黛玉的车驾,告到公主驾前,可见其就是想给他那可怜的女儿讨个公道。
黛玉翻看着手中的《大夏律》,心中的怒火与不甘愈发的令她烦躁。
若是没有这本《大夏律》就好了,此时的《大夏律》,反倒成了乡绅们躲避律法制裁的倚仗。
估计当初修法时,谁都没有想到,有一日大夏的女子还能入官学读书,更不会想到。
顺义县的县学此时已经没有人去读书了,数十位县学学子挤在大堂外,静静的等待主位上的公主殿下发话。
孙绮的事,顺义县都传了许久了。
城中有不少人在传言,乡绅家的大家闺秀岂会无缘无故的去欺负一个屠户之女,定然是那屠户之女做了什么有辱斯文之事,这才令众多乡绅之女愤然出手教训……
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百姓们不是聋子瞎子,他们有极其朴素的价值观,相比乡绅的利益抱团,这种朴素的价值观反而更显正义性。
一百护军撒出去,不到半个时辰,黛玉就已经将城中的情报收集了大半。
那几个施为者平日里在学堂是什么样的情况,受害者孙绮又是个什么情况,以及她们之间的纠葛,黛玉已经了解了七七八八。
“殿下,非是下官不愿意为孙屠夫伸张正义,下官最后都尽量挑重罪处置了。可您也看到了,《大夏律》上就是这么写的,下官只能罚了那几家共计百两银子赔给了孙屠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