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2/5页)

林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钟倾城露出一个简直称得上慈爱的笑容:“把心系在另一颗心上是很危险的。不要这样。”

有那么一两个瞬间,林宁觉得自己看到了她一闪而过的碎钻般的眼泪,但再定眼瞧,她已经是风情万种的姐姐,她掐了一把他的脸说:“小崽子,玩去吧。”

钟倾城迟到的那会,罗曼正避开陈凯西,在给周慕孙打电话。

“不行,你不能去。”他在电话里说。

“为什么?”

“这有什么好去的?无非是一个不重要的熟人的婚礼,充满了无聊的社交……”

“所以你是不想我在你的社交圈露面吗?”罗曼的声音沉了下去。

而周慕孙的声音听起来也颇为懊恼:“我是不想给别人再制造谈资!”

罗曼这个时候倒是思路很清晰:“你之前的谈资又不是我制造的,怎么轮到我这就要停产了?”

“……这婚礼我自己都不想去,你起什么劲啊?”

“你是觉得我拿不出手吗?如果——”罗曼狠狠心说下去:“如果我是女明星、或者我是somebody,你是不是就愿意给人制造谈资了?”

周慕孙在那头轻轻笑了一声:“你为什么会有这种假设呢?我明明觉得你聪明又性感。”

罗曼发出冷笑。

“再说了,我虽然是个浅薄的人,还不至于无聊到关心别人想法的地步。很多人还在背后指指点点我吃软饭呢——随他们讲呗。”

这个例子一举出来,罗曼无话可说。

她只能再次微弱地提问:“那你为什么不肯带我去?”

周慕孙被弄得不厌其烦,他吼道:因为我前妻也会在!!!

这下罗曼是真正地非去不可了。

她跟陈凯西商议了半天要怎么混进去,钟倾城说,我到了以后出来接你们吧。

江涯跟傅先生并不熟,但傅先生很盼望婚礼上有一个文艺圈大腕来证明自己“往来无白丁”,而她是江涯的女伴。

罗曼看多了香港豪门的婚礼八卦,以为现场安保严格,想混进去很需要一番周折,事实上并不。

她先前以为婚礼会在颐和安缦或者宝格丽,万万没想到,企业家跟娱乐圈的人思路就是不一样。

跟很多70后企业家一样,傅先生是靠读书走出农村的,虽然人生有了许多可吹嘘的经历,但他朋友圈最爱晒的还是母校,饮水思源,婚礼也定在了母校周边的一个五星酒店。

婚礼在室外,只有现场大手笔的鲜花暗示了新人的身份,其余跟普通婚礼并无二致——签到处甚至还贴着新人脸贴脸的大头婚纱照,傅先生笑得满脸褶子,但凝视着新婚妻子的眼神不可谓不炽烈——罗曼不禁想男人是不是千帆阅尽后反而向往纯纯的恋爱,可惜直男心目中的纯纯的恋爱,通常都土土的。

她趁人多,敏捷地闪过了签到区。

她进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孙还是先找他的前妻。

结果一抬头就在人堆里找到了周慕孙,他跟在场所有男士都穿着差不多的正装,但那些在他们身上或是裤脚太长、或是显得臃肿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却熨帖自然。

罗曼叹了口气。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