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喜欢(第2/5页)

“机关长,他当时看着也不是特别的正常,像是大病初愈,气色很坏。但是隔了一天他来赴宴时,看着就好了很多。”

横山瑛点了点头:“你的手下说,那一夜他们杀沈之恒时,沈之恒就很难杀,子弹打到头上,都没死,还反击杀了两个人,所以你的手下才用了机关枪扫射,并开汽车碾压了他。”

“是的,都压烂了。”

“而沈之恒袭击你时,身手也是好得——不可思议?是这个词?”

“是这个词,不可思议。他夺枪的那个动作,快得我都没看清。”

横山瑛皱起了眉头:“真是奇怪啊!莫非,他是一个世外高人?”

“可是机关长,您看他的所作所为,像世外高人吗?”

“不像。”

厉英良表示赞同。

横山瑛沉吟着又道:“不像世外高人,那他像什么呢?”

厉英良舔了舔嘴唇,似是难以启齿:“我感觉他……他有点邪气,像个……妖魔鬼怪。”

横山瑛眨巴着眼睛看厉英良,厉英良也知道自己那话听着太不科学,故而十分不安。然而横山瑛眨巴了一气眼睛之后,说道:“如果真是妖魔鬼怪,那他就更有价值了。”

厉英良决定对妖魔鬼怪沈之恒改变战术。

他想要见沈之恒,但沈之恒平常总在租界内活动,而日本人的势力并不能让厉英良在英法租界里也横行,故而如果沈之恒不想见他的话,他是没办法带着手下打上门去的。

但他厉英良也是智勇双全的,他下定决心,非要找着沈之恒不可,沈之恒纵是化身土鳖趴到墙缝里去了,他也要折根树枝儿把他挑出来。

厉英良先前一直不曾特别留意过沈之恒,只在对他动了杀心之后,让李桂生跟踪过他。如今他认真的开始研究这个人了,才发现这人活得确实是古怪神秘。

第一,他没家眷,没家眷倒也罢了,但他也不流连花街柳巷,也不爱舞女明星,甚至家里连个通房大丫头都没有,一言以蔽之:他是彻底的不近女色。唯一常去他家的人,是个名叫司徒威廉的小医生,厉英良一度怀疑沈之恒酷好男风,可再一打探,那司徒威廉和他似乎也没有什么暧昧关系,而且司徒威廉正在公开的追求金静雪——品味够差的。

第二,他没有贴身仆人和跟班,和身边一切人都保持着距离,除了那个司徒威廉。

第三——这第三条消息,是别人当个笑话告诉他的,说是沈之恒有个挺吓人的嗜好,爱用人血浇花。人血是他通过司徒威廉从济慈大众医院买的,来源合法。

厉英良听了这第三条,不但没笑出来,甚至心脏还惊恐的一缩。

除了以上三点之外,沈之恒表现出来的就都是优点了,比如他虽然是个富家翁,然而一点也不自傲,对人总是和蔼可亲,又讲文明又讲礼貌,并且热心慈善事业,常做好事,对待朋友也够意思,米将军的大小姐生病住院,家里人手不足无人照顾,他便一天一趟的过去看望,米太太感激他感激的了不得。

厉英良最近都把米将军给忘了,听了这话,才又想起这人来。由着米将军,他又想到了米大小姐——他是见过米大小姐的呀!那一夜他偶然做了件好事,正好把街上的米大小姐送回了家——

厉英良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先是沈之恒在第一夜死不见尸,接着在第二夜,在沈之恒受袭之地的附近,他遇见了独行的米大小姐。再然后是如今,不近女色的、和米将军也未见得有多少交情的沈之恒天天看望米大小姐——凭什么?米大小姐还是个半大孩子,沈之恒总不会是爱上了她。

不是爱了她,难道是欠了她?

厉英良是实干派,在想出了一脑子乱麻之后,他决定亲自去见沈之恒。是,他杀了沈之恒一次,可是沈之恒也杀了他一次,所以以着他的思维方式,他认为他和沈之恒已经扯平。这天下午,他前往了维多利亚医院,想要堵住沈之恒。

这日中午晴转阴,下午飘起了大雪,是个能活活冻死人的坏天气,厉英良下了汽车仰起头,就见天是铁灰色的,风卷着雪,劈头盖脸的打人,亏得他穿着最上等的英国呢子大衣,料子厚密,脖子也围着一条油光水滑的貂皮领子,可以抵御风雪。抬手推了推礼帽帽檐,他有点冻耳朵,但是不便抱怨什么,毕竟这一顶帽子够平常人家吃半年的饱饭。

毫无预兆的,他心生了感慨,裹着他的厚呢子大衣,他回首饥寒交迫的往昔岁月,只觉自己是再世为人,余生纵是豁出命去,也一定要保住身上的呢子大衣和昂贵礼帽。

把心思收了回来,他昂头望向了医院大门。医院门前有高高的石头台阶,他确定沈之恒此刻是在医院里,那么接下来,他是直入医院找他去,还是站在这里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