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原姿原态的怪物(第7/30页)

一语成谶,《应许的祈祷》没有应许我任何的祈祷。到这本书面世时,文学圈里许多大佬都认为朗曼小姐襄助她的小白脸过了头(博帝给取的这名字;他还告诉所有人说:“可怜的爱丽丝。这是科莱特笔下描写老妓女养小白脸的《谢利》与《谢利之死》之合二为一!”),甚至觉得对于她这样一位以严谨著称的艺术家而言,她表现出来的缺乏诚实实在令人愕然。

我不敢声言自己的小说可以跟屠格涅夫和福楼拜媲美,但肯定也有那么几分分量,不可全然视而不见。没人攻击这些小说;要是有人攻击倒也还好,不致如这灰色漠然的排斥那般令人麻木、令人憎恶、令人痛苦,让人不到中午便生起一种对马丁尼酒的强烈欲望。朗曼小姐跟我一样的痛苦——与我一样的失望,如她所说,不过内心里,这却是因为她疑心自己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名望已甘泉变污水了。

我无法忘记她的那副模样:坐在品味无可挑剔的客厅里,杜松子酒与泪水催红了她漂亮的双眼,她点头,点头,照单全收我撒着酒疯攻击她的每一个刻薄的字:我将这书的惨败、我的挫败、我被打入冷宫全推咎到她头上;点头,点头,咬着嘴唇,压抑着任何反击的企图,照单全收因为她对于自己才华坚若磐石的自信,恰如我对自己的才华缺乏信心,满腹狐疑,同时因为她明白自己只要回击半句实话,都将会导致致命的后果——因为她害怕万一我离开她,那她的最后一个谢利就没了。

得克萨斯有句古话:女人就像响尾蛇——身躯死了,尾巴都还要抖几下。

有些女人,终其一生,为得一夜快活,啥也可以不管不顾;朗曼小姐,如我所听闻,就是如此一个热狂分子,直至中风而死。然而,凯特·麦克劳德说过:“遇上一个真正好的性伙伴胜似周游世界——这不仅仅是在一个方面。”因此凯特·麦克劳德,就我所知,赢得了这样一个评价:耶稣啊,要是凯特将插过她的鸡巴全加在身上,就要变成一只豪猪啦。

但朗曼小姐,愿她安息,在“P·B·琼斯的故事——偏执狂影片公司与阳具神普里阿普斯制片厂联合出品”里已演完她的一章;因为P·B已然邂逅了他的未来。他的名字叫邓纳姆·福茨——邓尼,朋友们都这样叫他,这其中就有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和戈尔·维达尔。在他死后,这两人都将他作为一个主要角色,钉在了他们的作品之中。维达尔的那个短篇叫做《破刊残页》,伊舍伍德则将他写进一部小说里——《来此一游》。

早在他从我的港湾里浮出水面之前,邓尼就如一个传说,已为我所熟知;一个神话,赋名曰:世间保养最好的男孩。

十六岁时,邓尼生活在佛罗里达州位于一个交叉路口的镇子上。镇上都是些白人穷鬼。邓尼在他父亲的面包房做工。一天上午,救赎(有人可能会说是毁灭)以一个略显肥胖的身躯出现——驾驶一辆全新定制的1936年款杜森堡敞篷轿车的百万富翁。这人是一位化妆品大亨,财富主要来自一种大名鼎鼎的防晒霜;他结过两次婚,可他更喜欢的是十四到十七岁的翩翩美少年。当他看见邓尼时,肯定有如是瓷器古董收藏家迷路撇进一家废品店,却发现一套迈森“白天鹅”陶瓷餐具:震惊啊!贪婪得心颤啊!他买了一些多福饼,邀请邓尼乘坐杜森堡兜风,甚至让他把方向盘;那天晚上,甚至没有回家换内衣,邓尼就直接去了一百英里外的迈阿密。一个月后,他悲痛欲绝的父母——两人已无数次遣人将当地的沼泽地搜了个遍,最后彻底绝望了——收到一封盖着法国巴黎邮戳的信。这封信成了一套多卷册剪贴簿里收录的第一份材料:《我们的儿子邓纳姆·福茨的全球游》。

巴黎,突尼斯,柏林,卡普里岛,圣莫里茨,布达佩斯,贝尔格莱德,圣让卡普费拉,比亚里茨,威尼斯,雅典,伊斯坦布尔,莫斯科,摩洛哥,埃什托里尔,伦敦,孟买,加尔各答,伦敦,伦敦,巴黎,巴黎,巴黎——而他最初的那位东家已被远远抛在后面,哦,老早在卡普里岛就被抛在了身后,宝贝;因为在卡普里岛,邓尼吸引了一位七十岁的太祖父——他也是荷兰石油公司的一名董事,并与之潜逃。这位先生后来又把邓尼输给了一位王室——保罗王子,即后来的希腊保罗国王。王子跟邓尼年龄相近得多,他们之间的感情也相当平衡,直至在维也纳他们有一次去拜访一个文身师,并在身上文了一模一样的一个符号——文在心脏上方的一个蓝色小标记,虽然我记不得到底是个什么符号,或代表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