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6/74页)

她有权挽着他的胳膊,尽管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他会把干瘦的手臂给她,而她如此单纯,如此热情,才二十四岁,在英国无亲无友,为了他,离开了意大利。

拉着窗帘的轿车,以一副隐藏着什么秘密的姿态向着皮卡迪里驶去。一路上依然受到人们的关注,依然以同样尊贵的、令人景仰的气质引得街道两旁路人脸上的表情起了变化,虽说没有人知道这景仰的对象究竟是女王、王子还是首相。刚才只有三个人看见了那张脸,不过只有那么短暂的一刹那。现在,甚至对那人的性别都起了争议。不过,坐在车上的是个伟人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伟人正经过此地,藏而不露,向着邦德街而去,离普通人只有一臂之遥。也许在人们的生命里,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英国的权威人物,与这个国家的不朽象征近在咫尺。这个人物只有在好奇的考古学家对岁月的废墟进行一一筛选之后才会浮出水面,而到那时伦敦也会变成一条芳草萋萋的道路。在这个星期三的早晨,匆匆走在这条人行道上的所有人都会变作一堆白骨,在尸骨的尘土中间或许会掺杂着几枚婚戒,在难以计数的烂牙里掺杂着几粒金牙。轿车里的那张脸只有等到那个时候才会水落石出。

也许是女王,达洛维夫人想,一边拿着她的花走出了马贝利花店,是女王在车内。她站在阳光下的花店旁,看着那辆拉着窗帘的轿车从她身边开过,脸上一时露出了颇为庄重的神色。女王是要去哪家医院,女王是要去为哪场义卖剪彩,克拉丽莎想。

才这个时辰,交通已经拥挤成这副模样了。洛兹板球场、爱斯科特赛马场、赫林根马球场,今天有什么赛事吗?她想,因为已经开始封路了。坐在巴士顶层两侧的英国中产阶级人士,手里拿着包裹和阳伞,是啊,甚至在这种天气也有人依然穿着皮草,她想,无论你能想象出什么东西,都不会比这更荒诞、更怪异的了。女王本人也被拦下来了,女王本人也无法通过。克拉丽莎被堵在布鲁克街的一侧,约翰·巴克赫斯特爵士,就是那个老法官,被堵在另一侧,中间正隔着那辆车(约翰爵士多年来参与立法,他喜欢衣着入时的女士)。那个司机,微微地斜了一下身子,对警察说着什么,抑或是在给警察看什么东西,警察对他行了个礼,抬起胳膊,甩了甩头,把大巴诱导到路边,让那辆轿车通过。它缓缓地、悄无声息地开走了。

克拉丽莎猜到了,她当然知道了。她看见了那位男司机手里的那个白色的、圆形的、具有魔力的东西,是一张上面刻有名字的圆牌——是女王的,威尔士王子的,还是首相大人的呢?——它,靠着它自身的光彩,照亮了前进的路途(克拉丽莎看着那辆车渐行渐远,终于消逝不见了)。今晚它将在白金汉宫里,在枝形大烛台中间,在闪耀的明星中间,在佩戴着橡叶勋章的硬挺的胸膛之间,在休·惠特布莱德和他的同僚之间,在英国的绅士们中间,闪闪放光。克拉丽莎也一样,也要举办派对。她微微挺了挺身,她将以这种姿势站在楼梯口迎接宾客。

车子开走了,但在邦德街两边的手套、帽子和成衣店里激起了一阵微弱的涟漪。所有的脑袋都朝向同一个方向——窗口,大约维持了三十秒。正在选手套的——长度是到肘部还是肘部以上呢,颜色是要柠檬黄还是浅灰呢?——女士们停了下来。一句话刚说完,什么事情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要是独自发生,就会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没有一种数学仪器,哪怕是能将震动传到中国去的仪器,能够记录下它造成的颤抖。然而要是事情会聚到一起就相当可怕了,它们能够激发起情感的起伏。因为在每一家帽店里,在每一家成衣店里,彼此陌生的人们互相瞅瞅,想到了死去的人,想到了旗帜,想到了大英帝国。在一条小巷里的酒吧间,一个来自殖民地的人侮辱了温莎王室,导致了争论,打破了啤酒瓶,大闹了一场,吵闹声异样地回响在街对面的姑娘们的耳朵里,她们在那里购买婚礼用的饰有纯白蕾丝的白内衣。因为那辆远去的轿车造成的表面上的激动渐渐消逝了,但某种更深层次的东西却又被搅动了起来。

那辆车灵巧地穿过皮卡迪里,拐进了圣詹姆斯街。身材魁梧的男人,体格彪悍的男人,穿着燕尾服、白衬衣,头发往后梳的时髦男士,为了什么难以分辨的理由,都站在布鲁克斯酒店的凸窗前。他们双手摆在燕尾服的后面,望着窗外,本能地觉察到有大人物正经过这里,不朽的伟人用白色的光芒罩住了他们,如刚才罩住克拉丽莎·达洛维一样。他们立刻站得更挺直了,手也挪动了位置,仿佛准备好了要为君王效劳。如果需要,他们会像那些先烈一般,甘愿献身。酒店后面的石膏半身像,放着几本《闲谈者》杂志和几只苏打水瓶的小桌子,都似乎在表示赞许,似乎代表着英国的五谷丰登和庄园府邸,似乎在反射那车轮的细微声响,如回音廊的墙壁反射出一个声音,又通过整个教堂的力量,使之宽广洪亮。披着围巾的莫尔·普拉特拿着鲜花站在人行道上,祝福那可爱的小青年万事如意(车内一定是威尔士王子),要不是看见警察在盯着她,动摇了她这个爱尔兰老妇人的忠诚,她就会把那一束玫瑰——相当于一罐啤酒的钱——扔到圣詹姆斯街上,仅仅是出于轻松的心情和对贫穷的蔑视。圣詹姆斯宫的岗哨敬了个礼,亚历山德拉王后的警察表示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