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爱恨情仇(第6/7页)

这时,苏雅早已洗漱完了,出去吃完早饭,再回来洗完头,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了方媛的身边。

看到方媛写的小说,她很是不以为然,说:“方大小姐,你现在好歹也有二十岁了,怎么还写这种小说?”

方媛愕然:“这种小说不好看吗?”

苏雅笑了:“方媛,你落伍了。这种酸不拉叽的小说,现在谁看?现在都要来点狠的,如果是男主,穿越到异界大陆,一统天下,纳十几个美女进后宫。如果是女主,穿越到一大群王子贝勒中,全都英俊潇洒,个个为女主献身跳楼。最不济,也是总裁什么的。要不,就来段生死恋,将主角往死里整,整得读者直掉泪。实在不行,就写点师徒恋、父女恋,甚至是恋尸癖什么的。”

方媛气得直翻白眼。

苏雅意犹未尽,说:“干脆,我给你一个题材,写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女主被恋态杀人狂的男主挟持和圈养,最后,女主却爱上变态杀人狂,帮助变态杀人狂逃脱,一起犯罪,见谁灭谁……”

“够了!”方媛实在忍不住了,呻吟了一声,“苏雅,写小说的,是不是都和你一样,这么变态?”

苏雅受了天大的委屈般:“你说什么啊!我是教你写作!别人求我,我还不乐意呢!现在写作,第一要素,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疯狂就怎么写,怎么招惹眼球就怎么写!只是卖文呢,又不是卖肉。你没看到,那些大大小小的明星们,一个个争着脱衣服卖肉?”

方媛气着说:“你怎么尽找不争气的比?”

苏雅故意瞪大了眼睛说:“什么不争气!她们可是明星啊,全民偶像,在荧屏里一个个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多少人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穿的是高贵皮草,吃的是上等佳肴,住的是高楼大厦,开的是宝马奥迪。多少人羡慕那样的生活,随便一个选秀活动,都能招来数十万的人参加。”

方媛苦笑着说:“好了,苏雅,每次争辩,都争不过你。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人人都在演戏,所有的人都在伪装。这有什么奇怪?不是每个人,都有你这样的资本,可以随心所欲,对于不喜欢的人不假以颜色。毕竟,人是群体性生物,需要在社会上挣扎、生存。”

“说到社会,我还真看一本极好的悬疑小说,一个很有才气的女写手写的,书名很恐怖,叫《第二类死亡》,其实却写得很伤感。有空的话,推荐你看看。”

“能让苏雅欣赏的书,肯定值得一看。”

方媛知道苏雅心高气傲,她既然如此说,那本书肯定有其过人之处。可惜,曲高和者寡,苏雅喜欢的,却不一定被大众所接受。

这也是纯文学日益落魄、类型文学却生机勃勃的原因所在。再深邃的作品,没有读者欣赏,只能是作者自娱自乐。

所谓的四大名著,本质就是流传于百姓中的民间故事。

苏雅意味深长地朝卧室望了一眼,问:“她真的病了?”

方媛说:“是啊。其实,她只是个小女孩。”

苏雅难得的没有反驳方媛,说:“是啊,她怪可怜的。”

提起凌雁玉,两人的脸色都凝重起来。

失恋,以后回想起来,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是每个人成长都要面对的事。可是,在当时,却无异天崩地裂。

也许,正是因为失恋的痛苦,她的身体,才会变得脆弱起来,以至于现在真的感冒生病了。

“对了,她怎么还没醒?”方媛也是学医的,对感冒这种小病还是很有信心的。刚才,她已经给凌雁玉喝了杯板蓝根,按理说,起码会稍微抑制下病情。

她走进卧室,踮起脚来看凌雁玉。

凌雁玉的脸色很差,几乎没有血色,呼吸也很沉重,仿佛喘气的老牛般。

她的眼睛,原本有着少女特有的明亮,现在却很黯淡,眼窝深陷下去。

方媛问:“你醒了?”

“嗯。”凌雁玉的声音很轻,轻得方媛几乎听不见。

“你还是很难受?”方媛用手去摸凌雁玉的额头,微微有些发烫,应该是发烧了。

她想了想,说:“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医院看下?”

凌雁玉低声说:“我不想去。”

“可是,你生病了啊!”

“你帮我买点退烧和感冒药。”

方媛还是有些犹豫:“你真的不去医院?”

身为医学院的学生,她当然知道,有病还是去医院检查的好。

感冒是老百姓通俗说法,医学上可能是上呼吸道感染或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也可能是其他器官的病变。

凌雁玉微微摇头。

方媛去医学院在附近的一个大药房买了些感冒冲剂和阿莫西林,想了想,又买了些退烧药。然后在菜市场买了些生姜,想熬些热姜荡给凌雁玉驱驱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