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31/37页)

然而,谁曾真正爱过查理·纳撒尼尔·布施真正的面目呢?他是某人的外甥,一个冒牌货,一个成为飞行员的大学校队运动员。总而言之,这看起来就像一个美国的成名故事,于是他也这么看待自己。但在内心深处,他知道真相,他是一个骗子。知道这个让他愤世嫉俗,让他刻薄。

他从希思罗机场搭了一程鸥翼的包机,于8月23日,周日下午3点降落在纽约。艾玛与他分手已经六个月,她告诉他别再打电话给她,别再顺便来她家,或者试图登上她工作的航班。她被安排了一次飞行勤务,去玛莎文雅岛飞个来回。查理暗自思忖,如果他能与她独处上几分钟,他就能让她明白:他有多爱她,他有多需要她,以及他对发生的事情有多抱歉。基本上,就是一切事情。他待她的方式,他说过的话,只要让他解释就好。只要她能看到,他实际上不是个坏人,不完全是。他只是一个装模作样的人,装得太久,被人拆穿的恐惧已经将他耗尽。所有这些:趾高气扬,嫉妒吃醋,小肚鸡肠,都是副产品。你试试假装一个不是自己的人,装上20年,看看那会如何改变你。但是我的天啊,他不想再害怕下去了,不想在艾玛面前继续下去。他想让她看到他,真正的他,让她了解他。难道他这辈子都不值得被人了解一次吗?被人爱上他原本的样子,而不是他假装的那个人?

他想到伦敦,想到再次见到艾玛,就像被毒蛇咬伤一样,毒液在他的血管里漫延。他无法理解的本能是发起攻击,拉近彼此的距离,他与他的—是什么呢?敌手?猎物?他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某种恐慌的推进手段,让他摆起架子,拉高裤子,装出他最好的牛仔招摇风范。他很早以前就已决定,当你太过在乎时,唯一能做的就是表现得好像你一点儿都不在乎—学校是这样,工作是这样,爱情也是这样。

这一招足够奏效,于是这种行为模式在他身上已经顽固成疾。所以当他见到艾玛,当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感觉不堪一击地暴露于人前时,这就是他的做法—不屑一顾,侮辱她的体重,然后整晚剩下的时间都像小狗一样围着她转。

彼得·加斯腾很乐意把文雅岛的飞行让给查理,留在伦敦休养恢复几天。周五晚上他们黏在一起,在苏荷区一直喝到天亮,从酒吧换到夜店—伏特加,朗姆酒,销魂丸,一点儿可卡因。他们的下一次药检在两周以后,而且彼得认识一个人,能给他们搞到没问题的尿液,于是他们把警告抛到了九霄云外。查理试图鼓起勇气去面对艾玛。他每次看到艾玛,都感觉自己的心裂成两半。她那么漂亮,那么甜美,而他彻头彻尾地搞砸了一切。他之前为什么要那么说她,说她重了几磅?他为什么总是这么混蛋?她裹着毛巾走出浴室时,他只想抱住她,亲吻她的眼皮,像她以前亲吻他那样,感觉她贴着他的脉搏,吸进她的香气,但他却胡说了几句俏皮话。

他想起那晚他把手放在她的喉咙上掐她时,她脸上的表情。性爱实验最初的刺激怎么先是变成震惊,然后变成惊悚。他真的以为她会喜欢吗?以为她是那种女孩?他以前遇到过她们,有自杀倾向的文身姑娘,喜欢被人惩罚,喜欢鲁莽的动物碰撞造成的擦伤和青肿,但艾玛不像那样。你能从她的眼睛、她的举手投足看出来,她很正常,是个平民,身上洁白无瑕,没有一塌糊涂的童年筑成的战壕。所以她对他来说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此健康的一举。她是圣母马利亚,不是娼妓,而是一个他可以娶的女人,一个能拯救他的女人。所以他为什么要那么做?他为什么要掐住她的脖子?只可能为了把她拉低到他的档次。让她知道,她生活的世界并不像她以为的镀金主题公园那么安全。

那一夜之后,她离开了他,不再接他的电话。他有过一个黑暗时期,连续几天,他在床上从日出躺到日落,脑子里满是恐惧和厌恶。他打起精神去工作,在起飞和降落时做副驾驶员。不管内心是什么感受,多年来掩盖自己的软弱已经教会他如何过关。但在那些飞行途中,他内心有种动物性的意欲,心里有条通电电线在迸发火花,想让他推下驾驶杆,机头向下,让飞机滚入湮没之境。有时这种意欲过于强烈,他不得不假装去拉屎,躲在厕所里靠黑暗呼吸。

艾玛。她就像一只独角兽,是通往幸福的神秘钥匙。

他坐在伦敦的那间酒吧里,盯着她的眼睛、她的嘴角。他能感觉到她故意不看他,能感觉到他的音量在酒吧里提得太高,与加斯腾互讲笑话时,她的背部肌肉都会收紧。她恨他,他想,但当痛苦变得难以忍受时,我们不就会由爱生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