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申家童言(第5/5页)

督邮道:“那就说出那姓楚的住址!”

小童母亲终于不堪忍受,嘶喊道:“皋兰乡甜瓜里!”

  1. 《汉书·艺文志》:“《论语》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汉兴,有齐、鲁之说。”《论语集解·叙》(何晏):“《齐论语》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颇多於《鲁论》。琅邪王卿及胶东庸生、昌邑中尉王吉,皆以教授。”
  2. 中国法律早在西周时期就有“矜老恤幼”的原则。《礼记·曲礼上》云:“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汉代沿袭这一恤刑原则。汉景帝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侏儒,当鞫系者,颂系之。”(《汉书·刑法志》)“鞫系”,即监禁;“颂系”,即给予宽宥待遇,免戴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