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3/9页)

室内布置得很像跳蚤市场,总共有几排摊位,摊位之间则用廉价的铁丝网隔开。每一桩谋杀案各有一个摊位。我扫视一圈,大概有四十几个。一台发电机有气无力地运转着,连供一串灯泡发亮都很困难,那串灯泡沿着地下室吊在电线上,不规律地摆动着,打光的角度非常差,把人照得跟死尸一样。

站在地下室另一端的莱尔看到我来了,马上用肩膀顶开路,横着身子,像箭一样射过人群,火速朝我走来。

他在这里显然是大人物,大家都想拍他马屁、跟他说话。他弯下腰,让一个男孩附在他漂亮的耳边嘀咕,然后他直起腰杆,头不小心撞上天花板的手电筒,惹得众人哈哈大笑,手电筒则像警灯一样三百六十度旋转,照得大家的脸一明一暗。男人的脸。男孩的脸。整间地下室里女孩不多,我总共只看到四个,她们都戴眼镜,长相平庸。那群男人也没多帅,有些是留胡子的专业人士,有些是住在郊区的平凡老爹,人数最多的是二十来岁的青年,他们顶着廉价的发型、戴着数学怪胎才会戴的眼镜,格调跟莱尔和带我下楼的男孩相同:没有出色的外形,却自命不凡,认为自己聪明绝顶。呸,跟廉价剃须膏一样。

莱尔走到我面前,那群男孩在他背后一边偷笑一边打量我,把我当成他新交的女朋友。他摇摇头说:“抱歉,丽比,本来你到的时候肯尼应该打电话给我,由我亲自带你下来。”他的视线越过我的头,看了肯尼一眼,肯尼耸一耸肩就转身离去。莱尔用一根手指坚定地抵着我的肩膀,推着我走向人群。沿途有不少身着奇装异服的人。有个头戴大礼帽、身穿黑背心的男子推挤着从我身边经过,他顺手递给我几颗糖果,冲着我大笑。莱尔翻了翻白眼说:“他是贝克迷。我们过去几年一直想把这些角色扮演的人赶出去,可是——”

“你在说什么呀?”我担心我快要发飙了。我被夹在一堆肩膀和手肘中间,进三步退两步。“妈的,这地方到底是怎么回事!这里的人实在太多了。”

莱尔不耐烦地叹了口气。他看了看手表。“我们的人午夜才会到齐,要不我先带你到处逛一逛,了解情况?”

“先把钱给我再说。”

他咬着下唇,从后裤袋抽出一个信封塞进我手里,凑在我耳边小声地要我晚一点再数钱。信封摸起来很厚,我放下一颗心。

“我带你到处看看吧!”我们沿着地下室的周边逛,左右两边林立的窄小摊位以铁丝网隔开,让我联想到狗屋。莱尔再次用手指抵着我的手臂,戳着我一路向前。“这个杀手俱乐部……先别批评,我们也知道这个名字不好,反正大家都这样叫。但是呢,这个杀手俱乐部(Killer Club)英文简称‘KC’,这就是我们选在这里举办年会的原因:堪萨斯城(Kansas City)的简称也是‘KC’……呃,好,回到正题。正如我之前说的,成立杀手俱乐部是为了要破案。每个人都有自己关注的凶案,例如小范妮分尸案……”

“小范妮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我在吃醋,我应该是唯一的特别来宾才对。

“她被大卸八块,1867年死于英格兰,死的时候才八岁。刚刚我们遇到的那个男的,头戴大礼帽那个,就是在扮演杀死小范妮的凶手,弗莱德里克·贝克。”

“真够变态。”这么说她已经死喽。太好了。这下没人跟我争了。

“嗯,这的确是一桩丧尽天良的凶杀案。”他看到我扮了个鬼脸。“对,就像我之前说的,他们的摊位比较无聊,那些案子大多已经侦破了,所以也没什么好推理的。对我而言,加入这个社团就是为了要破案。我们的人有些是律师,有些以前当过警察……”

“那我的案子呢?我是说……有人变装成我的家人吗?”有个发色耀眼的大块头,手里拿着穿红裙子的充气娃娃,在人群中停下脚步,完全没有发现我的存在,差点儿把我给撞飞。充气娃娃的塑料手指搔着我的脸颊。

我身后有人大喊:“是史考特[5]!”我推开大块头,搜寻人群里有没有打扮成我妈或是班恩那个混蛋的家伙,头戴红色假发、手拿斧头挥舞。我握起拳头。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莱尔说,“想都别想,我才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什么角色扮演。门儿都没有。”

“为什么这里都是男的?”附近摊位就有两个男的,略胖,身穿马球衫,正为了密苏里州南部的杀童案争得口沫横飞。

“并不都是男的!”莱尔口气里带着防备,“为了破案而来的大多是男的,可是换做是填字游戏的年会,我看也差不多都是男的吧。女人参加社团是为了交朋友,大家一起喝咖啡、说自己在家也被老公虐待,对于受害者特别同情,再买张老照片带回家做纪念;可是我们一定要很小心,她们有时候实在太……滥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