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亡灵对话(第8/12页)

  据公安厅内部网站记载,仇启明是邻省农村人,系家中独生子,父母均已过世,他今年刚满四十岁,无业。他从小就热衷打架斗殴,是村中一霸。及至成年,更是变本加厉,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有过两次入狱经历。

  不过在追逃网页的右侧,有几行醒目的黑体字注释:仇启明因犯有诈骗罪被邻省检方逮捕,现关押于大禹市景田监狱。

  沈恕一拍桌子:“我们踏破铁鞋无觅处,原来他竟然关在邻省的监狱里。可也奇怪,我们不止一次查对过指纹库,怎么偏偏错过了仇启明的指纹?”如前所述,“1·23大案”的唯一线索就是几枚残缺不全的指纹,可是楚原警方多次将其与全国指纹库里储存的指纹进行对比,并未找到契合者。如果景田监狱因疏忽而未将仇启明的指纹输入指纹库,那可是重大的工作失误。

  现在顾不上追究这件事,沈恕命杜逸群和冯可欣立即启程赶赴景田监狱,提审仇启明。

  截至目前,没有人想通“矿随中”三个字的含义。莫非那是另一个人的名字——是仇启明的同案犯?

  7

  2013年 9月10日。

  大禹市景田监狱。

  杜逸群和冯可欣对仇启明进行连夜突审,却说什么也撬不开他的嘴。侦查员们早预料到此行的困难:仇启明多次犯案蹲监,自然明白他所犯下的灭门重罪一旦落实,无论如何也逃不过死刑。但是如果他抵死不认,警方拿不到证据,就终究无法定他的罪。这种情形在杀人案中十分常见。

  不过取得嫌疑人的口供并非突破此案的唯一途径,毕竟警方已经掌握了凶手留在现场的几枚指纹,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只要核对无误,足以成为落实仇启明杀人的铁证。

  两名侦查员在提取仇启明的指纹时傻了眼:仇启明的十个手指头全是疤痕,皮破肉烂,殷红如血,那怪异情状让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仇启明如实交代了他双手破损的原因。十几年前,他误偷了一个黑道头领的钱夹,偏巧钱夹里藏有那个黑道头领的犯罪证据,他得手后才知道闯了大祸,思来想去,无论潜逃或销毁都十分不妥,最终还是硬着头皮给人家还了回去。那个黑道头领还算仗义,虽然有把柄落在他手里,但他主动退赃,算是有诚意,就免去他三刀六洞的重刑,只让他把十指按在烧得通红的铁板上,待皮肉焦糊、深可见骨后拿下来。十根指头就算是毁了,而仇启明也痛得昏死过去。

  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个残忍的黑道头领间接救了仇启明一条命。警方如果不能根据指纹给仇启明定罪,“1·23大案”又年深日久,其他证据早已湮灭,就算明知是仇启明作的案,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逃过法网。

  冯可欣和杜逸群无奈,只好在电话里向沈恕汇报审讯结果。沈恕听过后沉默无语,半晌才说:“你们继续留在大禹市,寻找一个名叫矿随中的人,或者名字发音相似的人。我同时派出侦查员在楚原市查找。这个矿随中,就是给仇启明定罪的关键证人。”沈恕说得十分笃定,冯、杜两人虽然半信半疑,也只好服从命令。

  好在“矿随中”这三字组合并不多见,查找工作还算顺利。在大禹市的三百多万人口中,仅有两人的名字发音近似,一老一小,年龄都对不上,很快排除嫌疑。两人随后接到沈恕命令,暂时停止大禹市的工作,立即返回楚原。

  8

  2013年 9月11日。

  楚原市马家窝堡镇。

  刚进楚原地界,两人接到通知:在楚原市马家窝堡镇有一名叫“邝绥中”的人,基本确定就是“1·23大案”的关键证人,沈恕要求他俩不必回警队,直接赶往马家窝堡汇合。

  马家窝堡的名字虽土气,却是楚原市的明星镇,民营企业众多,经济指标在全省遥遥领先。据说当地早有意撤镇建市,几次申请都被国务院驳回,大概觉得“马家窝堡市”这名字听上去有些别扭。

  警方要找的邝绥中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儿,马家窝堡镇出名的老流氓,曾因猥亵罪两次被判刑。目前在镇东头经营一家又黑又脏的洗头房,整天捏一支烟,戴一条手指粗的大金链子,龇着满是烟渍的牙齿和店里的女人们调笑。

  邝绥中和警察打交道是家常便饭,见警方找上门来丝毫不乱,依旧悠悠地吸着烟,色迷迷的眼睛滴溜乱转,一副调侃的语气:“刑警队怎么抢治安的活儿?我这个店三证俱全,依法纳税,客人多半是正正经经的国家公职人员,可没有一丝半点违法乱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