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第3/8页)

此外,美国在“黄金时代”初期也出了三位颇有代表性的侦探小说家。一位是范·戴恩[16],一位是艾勒里·奎恩[17],还有一位是雷克斯·斯托特[18],他们的作品都拥有大量读者。

“黄金时代”全盛时期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开始的,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出现没落趋势。全盛时期的侦探小说读者已不再满足于阅读一般脱离现实的传统作品了,他们渴望换换口味。于是独树一帜,有所创新的“反传统侦探小说”就应运而生了。这种适合时代需要、反映社会现实的新品种被称为“硬汉派”(Hard-Boiled)小说,又有人称作“黑色小说”(Noir Novel)。这类小说与传统侦探小说在题材、叙事手法、刻画人物、使用语言等方面都大相径庭。作品里的侦探同过去那种光凭分析推理的医生、律师、学者一流正统人物完全是两路人,他们是粗野的硬汉,一般是自行开业的私人侦探,往往站在警方的对立面。他们出入下层社会,经常同盗贼、匪徒、骗子、流氓、黑帮、恶棍打交道;他们喜欢用冒险行动来代替逻辑推理。他们不是高大完美的英雄人物,而是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甚至一身缺点的人,评论家称之为“反英雄人物”。

“硬汉派”小说的创始人是美国作家塞缪尔·达希尔·哈米特(1894—1961),他同欧尔·斯丹利·加德纳(1889—1970)和雷蒙德·钱德勒(1888—1959)是这一流派的三大代表人物。哈米特最早的作品是以“大陆侦探”为主人公的一些短篇小说,一九二三年开始在通俗刊物《黑面具》月刊上发表,接着他又根据本人的经历写出私人侦探回忆录一类文章。一九二九年起才正式创作长篇小说,先在《黑面具》上连载,再出版单行本。他一生只写了五部长篇小说,但都得到好评,并被推为这派小说的代表作。这五部代表作依照出版年份为:《血腥的收获》(1929),《戴恩家的祸祟》(1929),《马耳他黑鹰》(1930),《玻璃钥匙》(1931)和《瘦子》(1934)。

加德纳早年学法律,一九一一年在加利福尼亚州开业,当过二十多年律师,代表华人界进行诉讼活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他在业余时间为杂志写作西部小说和疑案作品。一九三三年,他放弃律师业务,从事专业创作,三十七年中共发表了一百五十部长篇小说和无数短篇小说,不愧是一位多产作家。他在美国的声誉甚至比柯南道尔都高。他创作了八十二部以律师兼侦探佩里·梅森为主角的系列小说,部部故事都精彩纷呈,令人爱不释手。梅森是以作者本人为模型塑造的律师侦探,富有正义感,往往同警方和司法部门对着干,总是在最后关头施出杀手锏,当众提出铁证,为当事人开脱罪名,令法官或检察官瞠目结舌。他的小说形象地反映美国司法界情况和弊端。除了梅森探案之外,他还写了多部风格不同的系列小说,其中有二十九部是小个子侦探兰姆探案,九部是同梅森探案唱反调的公案小说,小说中的地方检察官竟成了维护正义的正面人物,辩护律师却是讼棍一流的反面人物,这种作品倒也令人耳目一新。在众多作品中评价最高的有《软爪子》(1933)、《狂吠的狗》(1934)、《奇怪的新娘》(1934)、《这就是谋杀》(1935)、《偷懒的情人》(1947)、《拿不定主意的女继承人》(1953)和《幸运的输家》(1957)等。

钱德勒小时随母移居英国,一九○七年入籍,一九一二年回美后恢复成为美国公民。年轻时的抱负是当诗人。一九○八年起在英国做了六年记者,先后曾在加拿大陆军和皇家空军中服役。一九一九年起为洛杉矶《每日快报》工作。一九三三年开始从事专业创作。他也是先在《黑面具》上发表连载小说,一炮而红,从此开始专门写作“硬汉派”小说的。他鄙视传统的英国侦探小说,认为那是“上层阶级的玩意儿”,侦探小说应该同真正的罪犯打交道,使用凶杀犯和警察日常使用的语言。根据这一信条,他写作上应用他称为确保真实性的“客观方式”。他文笔洗练简洁,人物形象生动丰满,对白口语化,故事充满戏剧性。他刻画的硬汉侦探菲利浦·马洛是个知识分子,人品正直,博览群书,性格孤僻,愤世嫉俗。他的著作不多,只有七八部长篇小说。代表作是《夜长梦多》(1939)、《别了,爱人》(1940)、《湖上艳尸》(1943)、《小妹妹》(1949)和《长别离》(1953)等。此外还出版过五部短篇侦探小说集。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他受聘好莱坞的电影公司,写过五六部侦探电影剧本,如《双重赔偿》(1944)《蓝色大理花》(1946)和《火车上的陌生人》(1951)等。但他厌恶好莱坞,所以不久又恢复写他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