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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我回来的时候十二点过十五分。”

“看吧,兜不起来。”

“你记得我们跟蒂姆问话的时候她怎么说车子的吗?”

丽姿咬住上唇。

“她不记得有什么车子,”哈利说,“因为车子不在那里。十二点十五分他们在柜台等警察来,没发现大使的车子又溜进来。”

“天啊,我还以为我们面对的是行事谨慎的凶手。他回来的时候警察有可能已经在等着他。”

“他很谨慎,但是他不可能料到回来之前就有人发现发生凶案了。他们说好的,蒂姆要等到他打电话才能进去,不是吗。可是王利等得不耐烦,差一点就坏了事。凶手放回钥匙的时候,不可能怀疑出了问题。”

“所以纯粹是好运?”

“这个人做事不靠运气的。”

他一定是满州人,骆肯暗忖,或许来自吉林省。韩战期间他听说红军有许多士兵从那里募来,因为那里的人身材非常高大。不论这种作法道理何在,总之这些士兵踩到泥淖的时候反而陷得更深,而且是更显著的目标。房间里另外有一个人站在他身后哼着歌,骆肯不敢打包票,但是听起来像披头士的《执子之手》(I Wanna Hold Your Hand)。那个中国人已经从桌子上挑了一把刀(七十公分的弧形军刀能不能就简单称之为刀,倒是个问题)。他双手握刀掂了掂,就像棒球选手挑球棒一样,然后一语不发就把刀高举过头。骆肯咬紧牙关,就在这时候,巴比妥盐镇静剂带来的愉悦困倦感已经消退,血液在血管里冻结,他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他开始尖叫,拉扯把手绑到桌子上的皮束带,于是背后那个哼哼唱唱的声音开始往他靠近,有只手抓住了他的头发,猛地把他的头往后拉,接着他的嘴就被塞了一颗网球。他的舌头和上颚感觉得到毛茸茸的球面,球像吸墨纸一样吸着唾液,他的尖叫声变成微弱的呻吟。

前臂上的止血带绑得很紧,他的手早就失去知觉,于是军刀一声闷响砍下来的时候,他什么感觉都没有,一瞬间还以为没砍中。然后他看见自己的右手在刀刃的另一边,原本紧握着的拳头,现在正在慢慢张开。切口干净利落,他可以看见两根截断的白色手骨凸出来;是桡骨和尺骨,他在别人身上看过,自己身上还是第一次。因为绑了止血带,血流得不多。人家说快速的截肢不会痛,才怪,那是难以承受的痛。他等着休克,等着麻痹不省人事,但是那条通道马上就封闭了,一直在哼歌的那个人往他的上臂插了针筒,直接穿过衬衫,连寻找血管都省了。这就是吗啡的好处,打在哪里都有效。他知道他可以撑过去,可以撑很久;他们要多久,就有多久。

“如娜·墨内斯呢?”丽姿正在用火柴棒剔牙。

“他随时都可以把她接走。”哈利说。

“然后把她带到克利普拉的秘密小屋。之后呢?”

“从窗户上的血迹和弹孔看起来,她是在屋里被射杀,可能一到那里就把她杀了。”

像这样把她当作凶案被害者来提起,容易多了。

“我不懂,”丽姿说,“他为什么要绑架她然后立刻杀了她?我以为从头到尾的重点就是利用她威胁你停止调查。如果如娜·墨内斯死了,他就威胁不了你,你可能会要求在顺从他的条件之前,看到她安全无虞的证据。”

“我要怎么顺从他的条件?”哈利问,“回挪威──然后如娜就会笑着回家?绑匪会因为我答应不去烦他,就算手上没有其他施压的筹码也松一口气?你当时是这样看待情势发展的吗?你以为他会就这样放她……”

哈利注意到丽姿的眼睛,才发现自己已经提高音量。他闭上嘴。

“我不是,没有,我说的是凶手怎么想。”丽姿说着,仍旧定睛看着他,双眉之间那条忧虑的皱纹再次出现。

“抱歉,丽姿,”他的指尖抵住下颚,“我一定是累了。”

他站起来,又走到窗边。玻璃内侧的冷空气和外侧的湿热空气碰在一起,在玻璃上形成灰色的薄雾。

“他绑架她不是因为怕我查出更多不该查的东西,他没理由这样想,我根本只看得到我的鼻尖这么远。”

“那绑架的动机是什么?为了证实我们的假设,证实谋杀大使和吉姆·拉孚的凶手是克利普拉?”

“那是第二个动机,”他对着玻璃说,“首要动机是他必须连她一起杀。我第一次……”

他们可以听见隔壁房间传来微弱的贝斯声。

“什么,哈利?”

“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大祸临头了。”

丽姿深呼吸,“快九点了,哈利,或许你应该现在就告诉我凶手是谁,不必等到骆肯来吧?”

骆肯七点钟的时候锁了家门走到街上,要招出租车去蜜丽卡拉OK店。他立刻就发现那辆车了,是丰田卡罗拉,坐在方向盘后面那个男人好像把整辆车都填满了。他看见后座有另一个人影,想过要不要走过去问清楚他们要干嘛,但还是决定先测试测试——他自认知道他们的目的和幕后主使者。